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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决定》的公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4月5日

  (福建侨联网 2002年5月8日 09: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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