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8 日,泉州市人大华侨委、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市侨联、
致公党 泉州市委员会在泉州市侨联召开“五侨联席会议”,座谈交流《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学习体会。泉州市人大副主任洪辉煌、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陈秋菊参加会议。
新修订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将于
2007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该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福建省侨务法规,为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保障。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第一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纳入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头一年,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涉侨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侨益,发挥侨力,泉州市人大华侨委、市外侨办联合涉侨单位在全市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并于当日座谈会正式启动。
座谈会上,泉州市五侨单位同志踊跃发言,联系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并就如何加强全市涉侨涉外单位合力,宣传贯彻《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推动侨务法律法规纳入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增强全社会对侨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认真维护好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充分凝聚和发挥侨力资源优势,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和和谐泉州建设贡献力量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福建侨联网 2006年12月13日
17:42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