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明朝为恢复建国初期国内残破的社会经济,对外实行睦邻友好政策,争取与海外国家和平共处,以造就一个比较安定的国际环境,保证国内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明朝实行的睦邻友好政策主要表现在与海外国家建立友好关系,准许他们派留学生来华就读,欢迎他们入明进贡,对进贡使者放宽限制,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等。因此产生了一些积极效应,不仅使国内经济建设得以迅速地恢复与发展,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倭寇的侵掠。特别是郑和下西洋期间,忠实地奉行睦邻友好政策,加深了海外国家与中国的传统友谊。在郑和下西洋的影响下,有东南亚4个国家的9位国王先后8次来华访问,其中有的国王在访问途中不幸因病去世,他们留在中国各地的坟墓成了历史上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友好交往的见证。
明太祖建立明朝之初,为了营造一个比较安定的国际环境,以保证国内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除了集中力量打击元朝的残余势力外,对海外诸国则奉行睦邻友好政策。明成祖继位之后,遵循了明太祖的治国方针,对内以“休养安息”为经济政策的核心,迅速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对外以“怀柔”、“抚绥”为宗旨,争取与海外诸国和平共处。
一、睦邻友好政策的几种表现
明初几位皇帝都很重视搞好与海外国家的关系。他们一即位,首先考虑的就是派遣使者遍谕海外诸国,如明太祖在洪武二年(1369)正月刚刚遣使以即位诏谕日本、占城、爪哇、西洋诸国后不久,二月又遣吴用、颜宗鲁、杨载等使占城、爪哇、日本等国。洪武三年(1370)八月,在遣吕宗俊等招谕暹罗国的同时,亦遣使持诏往谕三佛齐、勃泥、真腊等国。赵述等使三佛齐、张敬之等使勃泥、郭征等使真腊。明成祖继位之后,同样广泛地向海外诸国派出使者,永乐元年(1403)八月,派遣行人吕让、丘智使安南;按察副使闻良辅、行人宁善使爪哇、西洋、苏门答刺;给事中王哲、行人成务使暹罗;行人蒋宾兴、王枢使占城、真腊;行人边信、刘元使琉球;翰林待诏王延龄、行人崔彬使朝鲜。九月,遣中官马彬等使爪哇、西洋、苏门答刺诸国;十月,遣中官尹庆等使满刺加、柯枝诸国等。
为了使睦邻友好政策得以落实,明初皇帝屡次告诫朝中大臣奉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和平共处原则。洪武四年(
1371 ),明太祖在奉天门告谕各省、府、台大臣说:“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古人有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如隋炀帝妄兴师旅,征讨琉球,杀害夷人,焚其宫室,俘虏男女数千人。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惟西北胡戎,世为中国患,不可不谨备之耳。卿等当记所言,知朕此意。”[1]宣德元年(1426)明宣宗在文华殿也告谕大臣道:“太祖皇帝祖训有云:四方诸夷及南蛮小国,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供给,得其民不足使令。又云:若其自不忖量,来挠我边,彼为不祥;彼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伐之,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伤人,切记不可。”[2]此外,明太祖还把朝鲜、日本、大小琉球、安南、真腊、暹罗、占城、苏门答刺、西洋、爪哇、彭亨、百花、三佛齐、勃泥等15国列为“不征诸夷”,并载诸《祖训》。以防“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3]即使对倭寇的骚扰,明太祖亦采取和解的态度。当洪武二年(1369)正月,倭寇入寇山东海滨郡县,掠民男女而去后,他即于二月派杨载使日本,赐日本国王玺书,要求互不侵犯。其书写道:“……间者山东来奏,倭兵数寇海边,生离人妻子,损伤物命。故修书特报正统之事,兼谕倭兵越海之由。诏书到日,如臣,奉表来庭;不臣,则修兵自固,永安境土,以应天休。”[4]但当时日本正处于南北朝战争时期,南朝的怀良亲王不仅不接受和解,反而杀了使者中的5人,生还者仅杨载、吴文华2人。对此外交上的失败,明太祖并不灰心,于洪武三年、四年又连续派去使者,甚至对怀良亲王的反唇相讥也极力克制,以蒙古之辙为鉴,终不加兵。[5]
明初几位皇帝在与海外诸国的交往中,坚持实行睦邻友好政策,其主要表现有如下几个方面:
1、对海外诸国推诚待之,对来贡使者以礼待之。洪武十二年(1379),明太祖曾下令:“中国之于四夷,惟推诚待之,不在乎礼文之繁也……所贡之物务从简俭,且须来使自持,庶免民力负载之劳,物不贵多,亦惟诚而已。”[6]当他得悉占城国使臣来朝贡方物,而中书省臣无及时奏报时,即急召见使臣,并敕令省臣说:“朕居中国,抚辑四夷,彼四夷外国有至诚来贡者,吾以礼待之。今占城来贡方物,既至,尔宜以时告,礼进其使。”[7]充分表现出愿与海外诸国平等相待的大国风范。
2、与海外国家建立友好往来,准许他们派人来华留学。洪武二十五年(1392),琉球国人才孤那等28人驾舟到河兰埠采硫,遭风飘到惠州海丰,为巡海兵所获。因语言不通,被误认为是日本人。转送至京后,正好有琉球国使者入朝讲明此事,明太祖则将他们全部遣还,并赐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以便两国相互交往。[8]
而在此之前一年,即洪武二十四年(1391)三月,明太祖就已告谕礼部大臣说:“琉球国中山、山南二王皆向化者,可选寨官弟、男、子、侄以充国子,待读书知理,即遣归国,宜行文使彼知之。”
[9]翌年秋天,琉球国王则遣其从子日孜每、阔八马及寨官子仁悦慈三人入南京国子监说读;山南王亦遣其侄三五郎等及寨官之子麻奢里等入南京国子监就读。此后琉球派人来华留学遂成为惯例,至隆庆、万历年间,估计琉球派来国子监的留学生大约有14-15次之多。[10]明朝政府给他们以最优厚的待遇,规定“凡琉球国起送陪臣子弟赴南京国子监读书习礼,本部转行各该衙门供给廪米、柴炭及冬夏衣服。回国之日,差通事伴送至福建回还。”[11]
3 、欢迎海外诸国入明朝贡,对朝贡使者放宽限制。明成祖继位之初,即告谕礼部大臣说:“太祖高皇帝时,诸番国遣使来朝一皆遇之以诚,其以土物来市易者,悉听其便。或有不知避忌而误干宪条,皆宽宥之,以怀远人。今四海一家,正当广示无外,诸国有输诚来贡者听。”[10]对朝贡使者违反国内规定的一些做法,明成祖也尽量宽宥之,不予追究。永乐元年(1403)九月,当礼部尚书李至刚奏日本遣使入贡,违禁私载兵器,须籍封送京师时,明成祖说:“外夷向慕中国,来修朝贡,危蹈海波,跋涉万里,道路既远,赀费亦多。其各赍以助路费,亦人情也,岂当一切拘之禁令?”十月,因西洋、刺泥与回回哈只等来贡,附载胡椒同百姓交易,有关部门请示征收其税,明成祖又说:“商税者,国家以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欲侵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不准其请。永乐二年(1404),李至刚等人复奏琉球国山南王遣使入贡,随带白金往处州购买瓷器,按法当逮问。明成祖却认为:“远方之人,知求利而已,安知禁令?朝廷于远人当怀之,此不足罪。”
[13]
4、对海外诸国发生的相互侵扰事件,从中进行斡旋。洪武六年(1373)十一月,明太祖得知占城在其边境打败安南的入侵,遣使前来告捷时。对省臣说:“海外诸国阻山隔海,各守境土,其来久矣。前年安南表言占城犯境,今年占城复称安南扰边其国,皆事朝廷,未审彼此曲直。其遣人往谕二国,各宜罢兵息民,毋相侵扰。”[14]永乐元年(1403),明朝使臣出使占城时,发现有3名爪哇人被占城俘虏,则将他们解救带回中国。明成祖获悉此事时,命中官马彬赐给他们衣服、道里费,护送回爪哇。[15]当时在东南亚一带,暹罗的国力比较强,经常欺凌邻国。有一次占城使者因遭风漂至彭亨国,暹罗得知后,则恃强迫使彭亨交出占城使者,并羁留不遣;又苏门答刺和满刺加国王均遣使者到明朝,诉说暹罗强暴发兵,夺其受明朝廷赏赐的印诰,国人惊骇不能安生。为此,明成祖乘暹罗使者来朝贡之机,赐敕谕暹罗国王,从中斡旋,使之归还占城使者及苏门答刺、满刺加所受的印诰,做到“安分守礼,睦邻境,庶几永享太平”。[16]
二、郑和奉行睦邻友好政策
明初皇帝在贯彻睦邻友好政策的同时,也对海外朝贡国家实行开放。为了鼓励海外国家入明朝贡,明成祖采取“派出去,招进来”的积极措施,不惜耗费巨资,在1405年至1433年的28年间,先后派遣郑和七下西洋,到达了亚、非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航海史,乃至世界航海史上的伟大壮举。
郑和船队忠实地奉行睦邻友好政策,尽管他们拥有27000多名官兵和近百艘大船,堪称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一支船队。但是,他们没有因此而凌辱小国,也没有因此而霸占过别国的一寸土地,甚至没有对他们到达的任何地方声称拥有主权以夸耀自己的“发现”。郑和船队的这些表现与后来西方殖民者的海上扩张正成鲜明的对比,就此而言,郑和船队完全是典型的和平之师、友好使者。他们每到达一地,即宣谕皇帝诏书,向各国国王颁赐银印、冠服、礼品等,并鼓励他们遣使入明朝贡,且在某些地方树碑以示友好。如永乐五年(1407),郑和统率船队到达印度西南海岸的古里国时,就在当地建立碑庭。其铭文云:“此去中国,十万余程。民物咸若,熙皡同情。永示万世,地平天成。”[17]永乐七年(1409),郑和又奉明成祖之命,在锡兰以金银供器、彩粧、织金宝幡布施佛寺,并建立石碑,碑上刻有中文、泰米尔文和波斯文三种文字。[18]
满刺加地处东西交通要冲,为当时东方最大的商业中心,大凡马鲁古的丁香、万丹的肉豆蔻、帝汶的檀香、文莱的樟脑等,无不汇集于此。郑和船队就在此设立据点,建造仓库,顿积钱粮,打整购买到的各种货物,等待季候风的转换。据当时随行的翻译马欢记载:“中国宝船到彼,则立排栅,如城垣,设四门更鼓楼。夜则提铃巡警,内又立重栅,如小城。盖造库藏仓廒,一应钱粮顿在其内。去各国船只回到此处取齐,打整番货,装载船内,等候南风正顺,于五月中旬开洋回还。”[19]郑和在这里不仅解决了暹罗恃强长期欺凌弱小邻邦的问题,而且扶持满刺加正式建立国家。满刺加原来不是个国家,只因海中有五屿,遂以此命名为“五屿”,没有国王,仅由头目掌管。此地向来为暹罗所辖,每年需向暹罗缴纳贡金40两,否则派兵征伐之。永乐七年(1409),郑和奉命带诏书,赐当地头目双台银印、冠带、袍服,建碑封城,命名为“满刺加国”。自此之后,暹罗再也不敢来侵扰。宣德六年(1431),满刺加国头目巫宝赤纳等至京诉说:“国王欲躬来朝贡,但为暹罗国王所阻。暹罗素欲侵害本国,本国欲奏而无能书者。今国王令臣三人潜附苏门答刺贡舟来京,乞朝廷遣人谕暹罗王,无肆欺凌,不胜感恩之至。”明宣宗即令行在礼部赏赐巫宝赤纳等人,让他们附搭郑和船队还国。令郑和带敕谕暹罗国王说:“朕主宰天下,一视同仁,尔能恭事朝廷,屡遣使朝贡,朕用尔嘉。此间满刺加国王欲躬来朝而阻于王国,以朕度之,必非王意,皆王左右之人不能深思远虑,阻绝道路,与邻邦启衅,斯岂长保富贵之道。王宜恪遵朕命,睦邻通好,告谕下人勿肆侵侮,则见王能敬天事大,保国安民,和睦邻境,以付朕同仁之心。”[20]由此可见,明初皇帝所提倡的睦邻友好政策,已通过郑和下西洋直接对东南亚各国施加影响,使之能和睦相处,勿启衅端。
郑和在旧港(今苏门答腊岛东北部的巴邻旁)亦为当地剿灭海寇,保证了航道的安全。有广东人陈祖义,在洪武年间携家逃至旧港,充当头目,甚是豪横,凡有过往旅客、船只,辄便劫夺财物。永乐五年(1407),当郑和率船队到达旧港时,另一广东人施进卿前来诉说陈祖义的海盗行径。郑和则遣人招谕之,但陈祖义不仅不接受招谕,反而潜谋要劫官军,被郑和击败,生擒至京师诛之。于是保证了海道的清宁,使“番人赖之以安业”。在苏门答刺,郑和也为当地国王平定了叛乱。当郑和奉使至苏门答刺,向其国王宰奴里阿必丁颁赐彩币等物时,有前伪王弟苏干刺,正图谋杀害宰奴里阿必丁,以夺其王位。苏干刺见郑和赐物不及已,即领兵数万邀杀官军,郑和率众及其国兵战败之,将苏干刺俘虏并诛之。[21]这些事实表明,郑和在下西洋期间,忠实地奉行睦邻友好政策,为东南亚国家伸张正义,为维护当地的和平稳定做出了贡献。
至于下西洋官兵在爪哇遭误杀事件,明成祖也本着睦邻友好的原则,妥善地作了处理。明初,爪哇国分为东西二王。永乐元年(1403),西王都马板遣使奉表贺即位,明成祖赐以镀金银印;而东王孛令达哈亦遣使朝贡,并奏请印章,明成祖也命铸涂金印赐之。自此之后,二王都有入明朝贡。永乐四年(1406),西王与东王相战,东王战败被杀,国遂灭。此时正值下西洋船只经过东王辖地,官军上岸交易,被西王兵误杀170余人。西王得知此事后,即派使者上表谢罪。明成祖敕谕深责其罪行,要求输黄金六万两以赔偿被误杀官军之命。但永乐六年(1408),西王都马板仅献黄金一万两谢罪。礼部大臣对其做法忿忿不平,认为尚欠偿金五万两,应将其使者下法司治之。但明成祖从睦邻友好的大局出发,赦免之。他说道:“远人欲其畏罪则已,岂利其金耶。且既知过,所负金悉免之。”仍遣还其使者,令带诏谕意,与西王继续保持着朝贡关系。[22]
郑和奉行的睦邻友好政策与迟之将近一个世纪的西方远航者大相径庭,有人把当时中西几次远航探险的性质进行比较,认为郑和船队带去的是“丝和瓷”,是和平友好的交往,而西方远航者带去的是“剑与火”。达·伽马、哥伦布的远航是做着“黄金梦”,为掠夺神话般的东方财富,给亚、非、拉带来了整整300年的暴力掠夺。[23]正因为如此,故郑和深受东南亚人民的爱戴,他们尊称郑和为“三宝”。在东南亚各地有许多以三宝命名的地方,如泰国的三宝港,马来西亚的三宝山、三宝井,菲律宾的三宝颜,印尼的三宝垅、三宝庙等等。至今在东南亚各地仍广泛流传着许多有关郑和下西洋的传说,他们把郑和的功绩作为神话来传颂,把郑和的偶像供在庙里崇拜。种种事实说明,郑和下西洋所奉行的睦邻友好政策是深得人心的。
三、睦邻友好政策产生的积极效应
对外政策是国内政策的延续。明初几位皇帝为了恢复残破的社会经济,为了巩固新生的政权,除了对内采取“休养安息”的让步政策外,对外亦实行睦邻友好政策。因此,赢来了一个比较宽松的国际环境,得以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国内的经济建设上,使明初的社会经济能够迅速地恢复与发展。如《明史》所载:“计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24]这种“百姓充实,府藏衍溢”盛况的出现,从某种意义上说来,应是实行睦邻友好政策所带来的积极效应。
倭寇的侵掠问题一直是明初几位皇帝的心腹之患,尽管明太祖因误将九州的征西将军怀良亲王当成日本国王,致使几次外交努力都以失败告终,但是他仍以睦邻友好为重,在《祖训》中把日本列入“不征之国”的范围之内。永乐初年,经过明成祖的一番努力,日本国王源道义于永乐三年(1405)遣使入明朝贡,并协助歼灭骚扰我国沿海的对马、壹岐等岛的倭寇,将倭寇头目俘送至朝廷。明成祖即遣使赍玺书褒谕之,且封其国之山为“寿安镇国之山”,亲制碑文立其上。永乐五年(1407),源道义又遣使入贡,并献所俘获的倭寇等,明成祖再次褒谕之曰:“王忠贤明信,恭敬朝廷,殄灭凶渠,俾海滨之人咸底安靖。”[25]经过日本国王的几次剿灭,这段时间倭寇对我国沿海的掠夺次数相对少得多,从而使沿海一带的百姓得以安居乐业,这也是睦邻友好政策产生的另一积极效应。
产生积极效应最明显的应数琉球方面,明太祖为使琉球国人能受到较好的教育,准许他们派子弟入国子监学习。这些留学生学成返国后,一般都担任大夫、长史、通事等文职,起到了把中国文化传播到琉球的桥梁作用。我们从琉球文字的发展就可看出,据元代陶宗仪所言,琉球在元代时来华朝贡,所上表文以木为简,高八寸许,厚三分,阔五分,饰以鬃,扣以锡,贯以革,而横行刻字于其上,其字体蝌蚪书。而至明代来华朝贡时,其表文已皆用中国文字,可见这些留学生对琉球文化的影响之大。正如明人张瀚在《松窗梦语》中所说:“俗无文字,入学中国,始陈奉表章,著作篇什,有华风焉。”[26]此外,明太祖为使琉球入明朝贡往来之便,派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到琉球,他们“知书者授大夫、长史,以为贡谢之司;习海者授通事、总管,为指南之备。”[27]这些三十六姓对后裔的教育非常重视,其子弟能言教以汉语,能书教以汉文,十岁称若秀才,王给米一石;十五薙发先谒孔圣,次谒国王,王籍其名,谓之秀才,给米三石;长则选为通事,积功至都通事、通议大夫、中议大夫而至紫金大夫。[28]他们对琉球文化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是把中国文化传播到琉球的先驱。著名的中琉关系史研究专
家杨仲揆 先生称赞道:“正是闽中三十六姓移民,把中华文化的火种传播到琉球,使琉球各方面突飞猛进,迈入古代琉球历史上的黄金时代。”[29]
郑和下西洋期间,由于忠实地奉行睦邻友好政策,所到之处深受各国人民的热烈欢迎,“其所赍恩颁谕赐之物至,则番王、酋长相率拜迎,奉领而去。举国之人奔趋欣跃,不胜感激。事竣,各具方物及异兽珍禽等件,遣使领赍,附随宝舟赴京朝贡。”[30]于是,出现了永乐二十一年(1423)西洋、古里、忽鲁谟斯、锡兰山、阿丹、祖法儿、刺撒、不刺哇、木骨都剌、柯枝、加异勒、溜山、南勃利、苏门答刺、阿鲁、满刺加等16国遣使1200人同时至京朝贡的盛大场面。[31]充分显示了实行睦邻友好政策对于密切中国与海外诸国的友好往来,对于增进中国人民和亚非人民的传统友谊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在郑和下西洋的影响下,有东南亚4个国家的9位国王先后8次亲自率领使团来华访问。其中最突出的是满刺加国王祖孙三代均来华访问过。由于郑和下西洋时帮助满刺加建立国家,并解决了暹罗国的入侵问题,故满刺加国王拜里迷苏刺深怀感激,于永乐九年(1411)亲自率领其妃、子、陪臣一行540余人来华访问。永乐十七年(1419),拜里迷苏刺的儿子亦思罕答儿沙嗣立为满刺加国王后,亦亲自率领王妃、王子来华访问;永乐二十二年(1424),亦思罕答儿沙的儿子西里麻哈刺者继位后,也同样率领其王妃及头目来华访问;宣德八年(1433),西里麻哈刺者再度率其家属、头目一行228人来华访问。由此显示,当时满刺加国与明朝的友好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其他来华访问的东南亚国王还有位于今加里曼丹岛北部的勃泥国国王麻那惹加那,他于永乐六年(1408)亲率其王妃、子女、弟妹、亲戚、陪臣等一行150余人泛海来华访问。访问期间由于忽染疾病,医治无效去世。临终前他对不能报答明成祖的盛情接待深感遗憾,嘱咐其子“入拜谢天子,誓世世毋忘天子恩”;嘱咐其妃,将其“体魄托葬中华”。[32]明成祖遵照其遗愿,命工部具棺椁明器葬于安德门外,树碑神道,求西南夷人之隶籍中国者守之,立祠于墓,命有司岁于春秋用少牢祭之。[33]永乐十年(1421),继任勃泥国王的麻那惹加那儿子遐旺也亲自偕其母、妻等来华访问,并在南京祭奠其父坟墓。除此之外,永乐十五年(1417),苏禄国东王巴都葛叭答刺、西王麻哈刺吒葛刺麻丁、峒王叭都葛巴刺卜分别率领其家属、随从及头目共340余人来华访问。三王在返国途中,东王不幸病逝于山东德州,明成祖以王礼将之厚葬于德州北郊,并亲自为文树碑墓道,赞扬东王“躬率眷属及其国王,航涨海,泛鲸波,不惮数万里之遥,执玉帛、奉金表,来朝京师……光荣被其家园,庄泽流于后人,名声昭于史册,永世而不磨。”[34]永乐十八年(1420),古麻刺朗(今菲律宾的棉兰老岛)国王干刺义亦敦奔亲率其王妃、王子、陪臣,随太监张谦来华访问。归国途中,古麻刺朗国王因病在福州去世,明成祖亦以王礼将其厚葬于闽县,令有司岁致祭。这些东南亚国王的来访,不仅促进了中国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而且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传统友谊。其中不幸因病去世的几位国王,其留在中国各地的坟墓,至今仍成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友好交往的历史见证。
综上所述,明初几位皇帝为恢复国内残破的社会经济,对外实行睦邻友好政策,争取与海外国家和平共处,以造就一个比较安定的国际环境,保证国内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明初几位皇帝实行的睦邻友好政策主要表现在与海外国家建立友好关系,准许他们派留学生来华就读,欢迎他们入明朝贡,对朝贡使者放宽限制,对海外国家之间发生的相互侵扰事件,从中进行斡旋等等。因此,产生了一些积极效应,不仅使国内经济建设得以迅速地恢复与发展,出现了“百姓充实,府藏衍溢”的盛况,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倭寇的骚扰。特别是郑和下西洋期间,忠实地奉行睦邻友好政策,加深了海外国家与中国的传统友谊,出现了海外16国遣使1200人同时至京朝贡的盛大场面。另在郑和下西洋的影响下,有东南亚4个国家的9位国王先后8次来华访问,其中有的国王在访问途中不幸因病去世,他们留在中国各地的坟墓成了历史上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友好交往的象征。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
[1]《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洪武四年九月辛未。
[2]《明宣宗实录》卷十六,宣德元年四月丙寅。
[3]申时行:《明会典》卷一○五,<朝贡一·东南夷上>。
[4]《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九,洪武二年二月辛未。
[5]张廷玉:《明史》卷三二二,<外国传·日本>。
[6]《明太祖实录》卷一二二,洪武十二年二月已酉。
[7]《明太祖实录》卷一二六,洪武十二年九月戊午。
[8]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卷三,<中山世系>。
[9]黄佐:《南雍志》卷一,<事纪一>。
[10]潘相:《琉球入学闻见录》卷三,<奏疏>。
[11]《明会典》卷一一七,<南京礼部·仪制清吏司>。
[10]《明太宗实录》卷十二上,洪武三十五年九月丁亥。
[13]陈仁锡:《皇明世法录》卷十一,<文皇帝宝训·怀远人>。
[14]《明太祖实录》卷八十六,洪武六年十一月已酉。
[15]《明太宗实录》卷二十三,永乐元年九月庚寅。
[16]《明太宗实录》卷七十二,永乐五年十月辛丑。
[17]罗懋登:《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卷十三,第六十一回。
[18]费信著、冯承钧校注:《星槎胜览校注》,中华书局
1954 年版,第 30 页。
[19]马欢著、冯承钧校注:《瀛涯胜览校注》,商务印书馆
1935 年版,第 25 页。
[20]《明宣宗实录》卷七十六,宣德六年二月壬寅。
[21]《明太宗实录》卷一六八,永乐十三年九月壬寅。
[22]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八,<爪哇>。
[23]倪健民、宋宜昌主编:《海洋中国:文明重心转移与国家利益空间》,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年版,第1158页。
[24]《明史》卷七十八,<食货志·赋役>。
[25]《明太宗实录》卷六十七,永乐五年五月已卯。
[26]张瀚:《松窗梦语》卷三,<南夷纪>。
[27]《明神宗实录》卷四三八,万历三十五年九月已亥。
[28]李鼎元:《使琉球记》卷四。
[29]杨仲揆:《中国·琉球·钓鱼台》,香港友联出版社1972年版,第35页。
[30]巩珍著、向达校注:《西洋番国志》,<自序>,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6页。
[31]《明太宗实录》卷二六三,永乐二十一年九月戊戍。
[32]胡广:《勃泥国恭顺王墓碑》,载《皇明文衡》卷八十一,<墓碑>。
[33]《明太宗实录》卷八十四,永乐六年十月乙亥。
[34] 《御制苏禄国东王碑》,引自刘如仲:《苏禄王和苏禄王墓》,载《文史知识》1984年第5期。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
(福建侨联网
2005年6月1日 4:28 PM
)
相关链接:
郑和下西洋与华侨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