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天不长闽海长”。福建是海洋大省,其海岸线绵长曲折、斗折蛇行,形成了众多的港湾。它们都具有不冻不淤(或基本不淤)、屏障良好、风平浪静、深水岸线长,通海航道优良等特点,而且湾中有湾,港中套港,拥有得天独厚的港口资源。这使福建成为中国沿海重要的海洋活动基地。特别是闽南地区人口稠密,社会经济人文发达,面对台湾,邻近港、澳和东南亚,属于上海与香港、台湾之间的要冲之地,扼东北亚与东南亚航运的要冲,与亚太地区的海上联系十分便捷。这一区域是我国海洋人文活动较为活跃的关键区域之一,海洋性是该区域社会人文的结构性特征,海洋人文是该区域因其自身的自然社会历史特点而形成区域性的人文传统,该传统以其悠久的历史、民众参与的广泛性,活动空间的广阔性及坚忍的航海精神而树立了其在中国海洋社会人文中的代表地位。
历史上,闽南与海外的人文联系,闽南人的海洋活动,主要是以集中于闽南沿海的港口或港市为基地而得以展开的。这些港口,得益于其优良的靠泊、避风等自然及社会人文条件,并处于古代国际海洋交通航运和国内航运上,是具有国际级或国家级区的港市。从海洋人文发展史的角度看,沿海港市,作为海洋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基本的、甚至可以说是核心的社区,它对于海洋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运作实具关键性作用。港市是海洋人文活动最集中、最经常、最活跃发生和进行的地方。透过港市,我们可以把握区域海洋人文的基本特征。
港市海洋人文是一个完整而复杂的社会文化体系,而港市的社会构成及其经济活动及内蕴的心态以及港市的兴衰则是港市海洋人文研究的基本内容。本文即试图在中国海洋社会经济史框架内对闽南中心港市进行历史人类学的探究。历史人类学有助于我们纠正对中国海洋人文发展史的严重误解,有助于我们倾听被压抑的海洋人文历史的喧闹之声。
闽南港市的发展历程
闽南港市处于动态的发展过程。根据闽南社会经济发展的区域特征,本文将闽南港市的发展历程分为如下若干阶段:1、隋唐港市初创时代;2、宋元港市的发展兴旺期;3、明清港市兴替期;4、港市的近代转型期。宋元时期的闽南,海洋发展出现鼎盛之象。其水陆江海相互联结的航运交通网络逐渐形成。随着工商社会经济的繁荣,指南针航海图的广泛采用及天文海洋导航,造船技术的进步,宋代闽南的造船航海技术超越前代,并居于国际领先地位。坚实的历史前提,促成闽南海洋人文兴旺发达。
明清时期是我国海洋人文发展的转型时期,也是沿海社会经济充满新旧交替冲动的时期。一方面,官方的海洋活动萎缩退却,长期实施的海禁政策,使中国海洋人文发展受阻;另一方面,这种经济专制体制和政策违背海洋人文发展的潮流而在民间遭到抵制而被局部突破,导致沿海民间海洋人文的发展。闽南区域海洋人文传统即在此背景下,与受到西方海洋人文冲击的“亚洲地中海”海洋人文传统进行更为密切的交流与互动,这种互动是以港市为基地而进行的双向海洋经济贸易与交流。从总体上看,明清闽南港市的发展经历以泉州港为中心的中琉贸易时代,隆万开海禁前后以月港为中心的私人贸易时代,明末清初开始以厦门为中心的海上发展时代等若干阶段(包括郑成功时代的海上贸易,清前期的南洋贸易以及晚期的鸦片贸易、苦力贸易等等)。
1840年鸦片战争是中国传统社会,也是闽南港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转折点。鸦片战争前,中国是一个主权完整的国家,闽南的港市经济活动是独立自主的,一切来福建贸易的外国商船,都要在清朝官府的监督下,到厦门洋行办理保结手续,进出口的货物也要按照有关则例征税。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以武力叩关,迫使清朝廷签订不平等条约,开辟厦门、福州等五处通商口岸,夺得了设立租界,协定关税、沿海贸易等一系列特权,使福建对外贸易和港市发展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此,独立自主的海洋贸易变成半殖民地性的海洋贸易,闽南港市也逐步沦为西方资本主义各国向福建销售商品及掠夺原料的港市,成为福建联结近代世界市场的商品运输环节。
闽南港市的历史演化呈现两种规律性趋势:一是闽南的港市发展是不平衡的,经历了空间转移的过程。自唐宋至元闽南的发展核心在泉州,而泉州在宋元之际一度取代广州而为首港,但其后因种种原因而从东方第一大港没落为附庸口岸;明代漳州开始成为闽南的发展核心,中叶以后海澄月港尤称重要,但清以后月港从“小苏杭”变为萧条的小港,而厦门于明末清初从荒岛腾跃而为闽南的港市中心。这种港市的兴衰更替转移,显示了区域社会经济历史周期变化的特征。二是明清时期,是闽南港市海洋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时期,但其港市中心仍然处于动态的转移过程之中,反映了明清时代各种历史因素的互动交争局面。
海陆人文整合与港市兴衰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闽南城乡传统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海洋生计模式与海洋人文的生成转换,构成了区域港市兴衰的内在依据。特别是以港市经济为主导的区域社会经济结构与海洋贸易有着最密切、最直接的关联,由社会经济、人口、文化的张力等多种社会人文因素构成一种山海推拉复合作用,对港市的兴衰更替产生深刻的影响,港市的发展常常是政治、经济和人口诸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且,港市处于海洋人文与陆地人文相互作用的交汇点,因此,港市的兴衰也只有在海陆人文的互动背景中才能得到更好的理解。特别是明清时期,中国区域海洋人文传统在与内陆农牧人文整合的基础上,继续与受到西方海洋人文冲击的东南亚及其他区域海洋人文传统进行更密切的交流与互动。明清闽南港市的生成与兴衰即在此种历史情境中进行。
一、古老的海洋发展传统:区域海洋人文的演化
闽南区域山海相随的地理生态使其社会生计具有“出海相济”的特征。它不仅独有山区陆地经济因素,更有着浓厚的海洋经济因素。它是陆地经济与海洋经济的结合,具有双重的山海性格。既有陆地农业经济又有海洋经济这一重要的生计传统是长期的历史孕育发展之结果。据研究,闽越社会经济已具备了海洋经济结构的雏形。更为重要的是,闽越社会善于用舟。由于地处沿海或河畔而练就了善于使楫驾舟的本领。闽越族群精于舟楫之道,开闽南海洋人文之先河,闽南以海洋作为活动空间和资源对象的区域社会经济体系是闽越舟楫文化胚胎的发育成长。但是,闽越社会之发展过程,因汉越冲突汉族移民之介入,而发生重大改变,并与汉族移民社会之历史互动交织。古代闽南地区在古代吴、楚、越文化的开发下,逐渐进入中国文化的领域中。而在这一发展过程中,闽海社会经营海洋的生计传统并未被排斥,而是被吸收整合进入了福建移民融合社会文化体系之中,为整合社会的发展提供了进一步走向海洋的历史前提。
二、国际海洋运动的刺激:西方海上势力东来
如果说区域海洋发展的内在传统演化对于闽海明清港市的生成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那么,明清时代国际海洋人文格局的变化,尤其是西方海洋势力的东来,则构成了明清闽海港市勃兴的外在刺激条件。闽南传统的贸易圈是所谓“亚洲地中海”周围地区。长期以来,中国与亚洲地中海周围地区的贸易海上往来,对于海洋人文的孕育发展产生重要的作用。西方人的东来,打破了亚洲地中海水域传统的贸易格局。中国传统的“朝贡”贸易圈被分割,朝贡贸易因而受到破坏,官方垄断的海上贸易随之衰落。欧洲商人取代东南亚土著成为中国商人贸易对象。欧洲商人发现,他们竭力想占有的亚洲产品中,最重要的是中国生产的各种商品。而对于中国民间商人而言,他们为墨西哥银元深深地引诱,他们看到的是冲破海禁束缚之后的无限商机。于是,在东西方的易货贸易中,中国输出商品的种类、数量及其重要性,远远超过了欧洲各国产品。中国的生丝、茶叶以及丝棉织品、瓷器、铁器、漆器等,在国际市场上炙手可热、畅销不衰;欧洲各国以澳门、台湾、马尼拉和巴达维亚为基地,围绕中国货源进行了各种形式的转贩贸易。在这种世界贸易的新格局中,日益扩大的国际市场颇刺激素有海上经营传统的福建海商的活动,亦势必对中国国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闽南由于闽海的便利,处于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交汇地带,使他们的活动地盘,从国内南北商品的交换扩大到把本国的土产输送至海外各地,来换取海外珍宝,闽南商品经济的发展较之其他地区更深地卷入到正在形成的世界市场的潮流之中。
总之,随着东西方海洋文明的交汇互动,中国海洋发展史真正成为世界海洋发展史的一部分,在这样的一种海洋人文格局中,闽南海洋人文获得新的刺激,闽海社会的实践主体充分表现了适应历史发展趋势的灵活性,对西方海洋人文的挑战作了应有的因应。正是在这种历史因缘中,明清时期闽南港市生成勃兴。
三、陆域人文的发展:腹地网络的成熟
将腹地经济与社会人口联系起来,使之成为港市发展条件的是腹地网络。“东越地狭阻”,阻挡不了千百年来闽中人民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早在汉代,闽南与内地即有交通往来。而随着港市的成长,闽中人民与外部世界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越来越频繁。这一进程必须以腹地交通的发展为前提。明清时代,闽南港市与内地的联系通过陆上交通网络的发展而加强了,促成了港市腹地的大大扩展。港市与内陆腹地之间的陆上交通网络,是港市空间结构的延伸,也是港市发展的运输条件,它将港市与腹地经济人口有效地联结起来。闽南港市商人的活动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港市腹地的状况。明清之际郑氏海商集团以安海、厦门为基地,其“五大商,在京师,苏杭、山东等处经营财货,以济其用”。这说明了明清时期,闽南港市发展的内陆腹地并不限于福建境内,而广及国内其他地区,具有全国性。就闽南各港市而言,各自均有与省内外腹地联系的网络系统。
四、海陆人文互动整合:生计转换与港市生成
闽南传统的渔猎经济活动培养出来的海上活动能力与耕地农业生产方式引发的粮食需求,两者合在一起就导向一种新的生计方式即以海洋贸易为特征的海洋经济生活方式。而闽南优越的海上交通区位以及善于制造海舟的突出成就为海洋生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因应陆域生存发展的压力,在国际海洋人文新格局的刺激下,闽海区域海洋人文发展冲动直接促成明清港市的生成发展。
海洋生计模式与海外市场有密切的关系。这种生计模式形成于宋元时代,而在明清时期进一步典型化。要使因应陆域发展危机而发生的生计模式的转变冲动转化为持续的海洋经济模式,不仅要为以贸易活动为核心内容的海洋生计体系提供物质商品,而且要有支持海洋机械运动的不断发展的航海科技知识,更重要的,要有一个协调运作的陆海社会经济网络结构,这个结构包括以沿海城市为核心的陆上区域经济体系以及以该沿海城市为终端的海上运输体系。在这种陆海经济网络中,陆上区域经济体系的核心地(即沿海城市)与海上运输体系的终端(即港口)是重合在一起的,这样的重合点也就是陆上区域经济体系与海上贸易运输体系的交汇点即港市。
港市成为陆上经济体系的核心,乃是宏观经济体系的内在结构之要求和产物。而陆上经济体系的中心点成为海上运输贸易体系的一个终端,这与该中心点(即港市)在海上贸易网络中的区位特征有关。在海上运输贸易网络与陆上区域经济网络所构成的整个海陆经济网络结构中,陆上区域经济发展所提供的可能性,社会人口增长张力引发的必要性,国际市场需求所提供的机遇,以及区域生计模式的转换方向,所有这些作用、力量、因素都交汇作用在海陆网络结构的焦点即港市,并通过港市而发挥作用。因此,港市是各种力量综合作用的产物。
历史时期的港市聚落就是在闽南社会人们为解决生存发展的生计挑战的过程中,对可能的生计策略进行选择与社会实践的结果,这些选择与实践又形成了与海洋性密不可分的一体化的经济体系和经济结构,即海陆社会经济结构。海陆社会经济结构体现的是一种较为稳定持久的历史关系、经济关系和人文关系。该结构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多元的社会经济结构,是一样具有生命力的人文设计和文化战略与文化模式。海陆社会经济结构还是一种动态结构,也是一种地方性创造。而港市的兴起是海陆社会经济结构生成和运作的标志。相反,港市的式微则是该互动结构不能运作的表征。由此可言,港市海洋人文的兴起与发展,是海洋人文与大陆人文互动整合的产物。
国家社会互动与港市兴衰
闽南港市的兴衰,不仅决定于海陆人文的互动关系,也决定于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事实上,国家与社会,以及它们与世界体系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塑造着闽南港市的时枯时荣。
一、海洋社会的控制
西方海洋势力东来,近代东亚水域国际形势的变化,在对东南沿海的海洋人文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传统国家体制带来了“政治陌生”的危险性,而这种危险性影响了传统国家王朝的海洋发展策略。明清帝国的最高决策者以中国中心的和闭关自守的文化壁垒来面对当时的历史格局。明清帝国的海洋观自然与其农牧人文的历史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但同时也与它们所面临的海洋人文格局的动向有因果关系。明朝统一后,开始便受到外来海上力量的干扰。“倭患”,福建累遭袭扰,前后达百年之久。因此,在明廷的政治概念中,海洋是一个充满诡异与对王朝体制挑战的世界,必须将海洋的政治危险性排拒在国门之外,才能维持内部的“有序”,排除海洋世界的“无序”,维护王朝的政治安全。这种海洋观是明廷海洋政治的思想根源。
明廷海洋政治的特征在于,为保持“天下共主”地位而招徕海外诸国的朝贡,把与海外国家的交往控制在官方许可的范围内;防海与禁海并举,重点是严禁沿海人民交通外国。服务于这种海洋政治,明廷在闽南沿海遍设卫所。1368年建立的朱明政权,面对海洋对王朝的作用承接了元朝的保守性的一面,并追求中国的宗主国地位和边界的安全,实行朝贡贸易制度;郑和时代以后,中国海洋经济的发展始终受到海禁政治的限制,所不同的是执行海禁政令的严格程度不同而已。总体而言,明清两代官方的海洋贸易政策在海禁政治的框架内是走向消极退化的方向。朱明政权指望海防机构以及海上警察力量忠实地履行国家机器的职责达到控制海洋秩序的目的。
除此之外,从明初开始,朝廷加强了对基层社会的力量渗透与控制。通过这些措施,明清两代力图把海洋社会控制在农业社会体制之内。在地方官府控制力较强的时候,“非法”的海洋活动便呈现沉寂的状态。
二、官民力量的交争
明清社会政治控制机制不仅限制了需要社会自由流动的海洋贸易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导致其作用对象即民间社会的反弹,表现为明清地方宗族势力的日益坚挺,以及在官民交争中国家社会控制力量的相对疲软。
乡族势力和宗族组织构成传统闽南地方社会结构的核心。海洋贸易是为影响宗族组织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这不仅表现在为庶民化宗族组织的强化提供物质资源的保障,而且更表现于影响宗族组织的存在方式。以最初来自于土地的资本并借助于大宗族组织提供人力的支持,重要的地方宗族可以垄断贸易活动的巨额利润。海洋经济活动因为能够为宗族带来财富,所以它很容易成为宗族发展的一项要求。但是,“自行经济封锁”、片面强调帝国政治安全而忽视以海为田的沿海民众生存利益的王朝海禁政治阻碍了宗族社会对海洋经济的要求,因而也就首先遭到代表宗族利益的大家势豪的抵制。伴随着地方宗族势力日益坚挺及其对海禁的突破,在官民交争中,国家海禁力量却日益疲软。明清政权指望海防设施以及海上警察力量忠实地履行国家机器的职责。然而,“重文轻武”的历史症结使明王朝未能建立真正强大的武装力量。东南沿海的海防,到15世纪初以惊人的速度弱化,与明初海上力量的强大相比,情况完全逆转了。这种情况在福建的海防上表现得十分明显。明廷本想依赖官府从业人员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政策,禁止海上走私贸易,但作为官府从业人员,经常性地必须在国家利益与社会个人利益中间进行选择。“人心就像彩虹一样,总是弯向黄金的壶子”,走私贸易的巨额利润,自然是许多军政人员无法抗拒的诱惑。从包庇纵容到直接参与投资,军政人员事实上分享到相当可观的走私利润。海防警力实际上已经逐渐消失或被“催眠”。
再说里甲老人制度,其对乡村的管理治化作了至纤至悉的规定,旨在建立一个以里甲为单元的能够自给自足的、气氛洽静、秩序安定的社会。然而,老人能否忠实于封建官府,受到许多变数的影响。里甲老人制度是国家权力与地方宗族社会的混合物。“老人”既被赋予了国家权力,同时又往往是地方宗族社会中的精英人物,他必须在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之间取得平衡,但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并非总是一致的。特别是明中叶以后,地方势力发展,国家权力逐渐削弱,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里甲老人制度日益成为商品经济发展的障碍。在宣宗(1426—1434年)时期,里甲老人制度即开始变质,“比年所用多非其人,或出自仆隶、或规避差科、县官不究年德如何,辄令充应,使得凭籍官府肆虐闾阎,或因民众,大肆贪饕、或求公文,横加骚扰,妄张威福,颠倒是非,或遇上司官按临,巧进谗言”。在日益兴盛的货币经济的腐蚀作用下,里甲体系最终解体。这样,由于地方宗族力量的增长,而且,由于宗族事业对海洋贸易经济的追求,明清虽有海禁,但实际无法彻底全面执行。走私贸易在宗族力量的支持下在沿海逐渐展开。走私贸易促动下的港市兴起成为明清海禁政治氛围下的一种经济奇观。而海禁政治氛围下的走私贸易不可能不对明清王朝的海洋政策产生影响,促使官方在一定时空环境中调整措施,从而有利于港市海洋经济的发展。总的来说,国家与社会互动,塑造着明清闽南港市兴衰形貌。虽然自明中叶以后,地方家族势力在控制基层社会方面的权力有所增长,但由于封建官府对于地方势力的增长始终怀有戒心,官府的抵制、官府与地方家族势力的相互牵制妥协,因而地方家族对于官府权益的侵蚀,还是很有限的,它不可能从根本上动摇中国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的政治体制。地方社会最终必须服从于王朝的利益。正是因为这样,地方经济的发展最终必须在王朝的政治框架中寻求一个恰当的平衡点,努力寻求政治上的合法性。例如,月港本是一个通番据点,但通番据点未必就能发展成为较持久的港市。通番据点一般作为地方宗族势力与官府对抗的产物,具有暂时性、分散性,必须达成与官府在一定程度上的平衡与协调,方能在合法性的支持下转化为持久性的港市。而这种平衡和协调工作,一般是通过地方精英的努力来实现。国家通过征税的形式赋予港口民间经济利益合法性地位。没有获得政治合法性的通番据点或港口将随着各种变数的变化而自生自灭,只有获得政治合法性地位的港口才能持续地成长为有较大区域影响的港市。
闽南港市的海洋经济
亚洲各海洋区域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孕育发展的各自海洋人文传统相互作用,相互推动。历史时期,闽南与其他地区的海洋人文互动,是以港市为基地而进行的双向的海洋贸易与交流,伴以海洋社会的流动与文化形式的传播,从而形成了闽南与其他海洋人文区域一种密切的社会人文关系。作为区域海洋人文互动基本形式的闽南港市海洋贸易,以及作为海洋贸易借以进行的港市航运造船业,构成了港市海洋经济活动的基本内容,而港市海洋经济的发展意味着港市社区的繁荣。
明清时期国家海洋政策的交替变化,使闽南港市的海洋贸易活动具有新的特征。官方朝贡互市与私人民间海市成为主要的贸易形式。朝贡贸易即以朝贡之名,行贸易之实,朝贡贸易中的商业活动,都要由官府加以控制;而由私人主持的、不为政府所允许的对外贸易即为私人贸易。因海禁政治不允许私人经营对外贸易,因此,沿海民众中有势力的集团,便通过“走私”的方法经营海市,这在明清时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对外贸易形式。受到国家社会互动的影响,闽南港市的海洋贸易特点在于其贸易活动在合法与非法之间交替进行,朝贡贸易与民间海市并行发展,私人海上贸易占有重要地位,港市在贸易活动的起伏中兴衰更替。
海洋贸易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港市社区的发展,带来了港市社区商业的繁荣。明清时期,人们谈及福建的繁荣,他们主要指城市而不是乡村。正是都市的商业繁荣。如大量驶入厦门港和海澄的船只以及船上负载的成百上千的货物,吸引了时人的注意力,促使他们把泉、漳等沿海港市描述成福建最富裕的地区。
闽南港市的社会构成
闽南海洋经济活动的实践主体是海洋社会,包括各种介入海洋经济活动的群体。这些群体往往以一定的结构形成为组成,使港市的海洋经济活动呈现强烈的社会组织特性。由于港市经济活动具有不同于其他经济活动类型之特性,这也决定了港市社会具有自己独特的社会结构形式。渔民、舟师、海商等构成海洋社会的基本阶层。渔民是闽南港市社会中历史最为悠久的族群,从新石器时代开始他们就生活在闽海港湾河汊之区。渔民的主要活动是捕鱼,但会在适当时候转化为海商。特别是在渔禁时期,亦海亦商是海洋社会的一项重要特征。舟师是富有航海经验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闽南港市社会的舟师,他们在远洋驾驶、船舶导航、船位定向、航海气象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远航贸易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海商是港市社会基本的社会阶层,他们是海上贸易行为的社会主体。港市商人的特点是行贾四方,流动性非常大。他们善于经商,由陆贾海商构成的广泛的商人阶层,对于港市经济的运作发展,起了十分巨大的作用。
港市海洋社会经济活动并非处于无序的个人盲动状态,而是体现为一定的社会组织形态特征。港市的组织性也并非外在于国家力量,国家也常应用组织性力量将地方经济活动纳入到统一的帝国政治体系之中。就管理组织而言,市舶司、督饷馆和海关是传统中国官府管理、控制闽南海洋社会先后出现的机构,是国家力量下渗地方社会的体现。就经营组织而言,洋行和商行是较为重要的海洋贸易组织。洋行为官办性质的商业组织,负有购销货物、评定价格、保纳税金等任务,而且须为出洋商人作保。除了洋行,后来出现民办的商行,他们包揽贸易,代理业务,在商人中选出若干人,经海关监督的允许,独揽港口的进出口货物贸易。作为商业社会互动渠道的社会组织的商馆和会馆也在港市社会中出现了。
闽南港市的人文心态
港市心态是海洋人文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在海陆人文互动整合过程中,闽南港市形成了海陆双重的人文性格。传统儒家文化提倡“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商业被视为非生产性的活动,是“末业”,因而商人也被斥以“背本趋末”,“惟利是图”。“无商不奸”成为商人的标准形象,商人和商业行为往往受到歧视。不同的是,港市海洋社会因其生计与海洋商业经济活动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其对于商人及商业活动的态度自然不同于传统儒家文化观念。以海为田的港市社会不耻于言利,不惮于经商,崇尚商贾是其典型的社区心态。总体上而言,历史时期的闽南港市社会一方面有着崇商尚贾、冒险进取的海洋性取向,但同时置身于中国文化的情境中而有浓厚的乡土情结。
以妈祖海神信仰为中心的海洋宗教是海洋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它以特定的形式给予海洋社会经济活动以意识形态的支持和心灵慰抚。海洋社会以海为田,海洋是其衣食父母,但是海洋又充满着各种危险,海上冒险关乎人的生死存亡,尽管人们有着丰富的海洋活动经验和海洋知识,操舟弄水如陆上驾车行马,但“人算不如天算”,游牧舟楫常有倾覆灭没之险,他们不得不祈求于通过宗教仪式活动与神灵对话,祈求神灵的保佑。妈祖海神终于成为海商、船户、水手以及旅客在海上与狂风恶浪作斗争的精神支柱。凡商船进出港口之前,都要到妈祖庙宇进行祈祷,而且在自己船上设神龛供奉妈祖神像,挂神符,插令旗,佩“天后赐福”,祈求平安的厌胜铜钱等,以期做到“梯航所过,弓影蛇形,皆有天妃在其意中,在其目中”,祈求航行一路平安。
结束语
港市的生成与发展,是闽南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人文传统。以泉州、漳州及厦门三大港市为中心的闽海港市体系的发展,在中国海洋人文发展史上占有突出而重要的地位。虽然闽南港市体系的运作远非中国海洋人文发展的全部内容,但的确代表了相应时期中国海洋人文发展的历史特征。由于港市的长期发展,使闽海区域成为中国海洋人文发展最为活跃的区域之一。
闽南港市发展的一个重大特征是区域港市发展的持续性和港市中心的交替转移。闽南各个港市以及福州港市的发展往往标志着闽南及至福建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的时代,即南北朝以前以闽江口为中心的港市初创时代;隋唐五代的福州和泉州港并起的时代,宋元的刺桐港时代;明泉州、福州港的朝贡贸易相互交替时代,以及明中叶以后以私商贸易为特征的月港、安平港时代;清初的厦门港时代;鸦片战争时期的福州和厦门港时代。
闽南港市是一个复合体,其形成发展也是一系列自然与人文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结果。海陆人文的互动,是闽南港市发展、跃飞的引擎,没有陆域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没有海洋开发的需求与发展,便不会有港市的转换生成,更不会有港市的繁荣发展。
闽南港市发展兴衰,不仅决定于海陆人文互动的状况,还受制于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结果。其中,国家海洋政策是港市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当海洋政策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尊重民间社会的海洋生计传统时,港市功能就较活跃;反之,则会使港市功能萎缩。从汉代至宋元时期,官方多对海洋经济采取较为积极的政策,故闽海港市功能发展相对顺利,很快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然而,明清封建国家政治渐趋腐败,采取闭关的海洋政策,重陆地轻海洋,使闽海港市活动受到一定制约。只是由于海洋社会经济的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才出现了海商乃至海商集团活跃一时的盛况,民间海洋社会经济在艰难曲折中发展,托起了明清闽海港市的发展与繁荣。
港市的发展不仅对区域经济带来广泛的影响,对传统社会结构也带来深刻的刺激。它们在历史上的发展,并发挥其港市中心辐射的功能,也自与其人文性格相关。明清时期,闽南港市都发展出重商善贾的商人阶层,他们逐末求利的商业实践和思想构成了港市发展的真正的动力,没有众多的追逐利润财富的商人、市民,便没有商业社会,便没有港市的活动。他们富有冒险精神,勇于开拓、灵活敏捷,适应性强,善于捕捉市场机会,精于算计谋利是中国很有代表性的优秀商人。港市商人在经营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文化传统,恪守着适应海洋环境的生存之道,发展了海洋观念和海洋经营组织,并积淀了对海洋事业的社会记忆。
作者蓝达居系厦门大学人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铭铭系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教授
原载:闽南文化研究,中央文献出版社,第231-246页。
(福建侨联网
2004年1月29日 16: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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