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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

邱依虹

  她见过世面,健谈优雅。她不是女共产党游击队员,也不住在泰国南部马共所属的和平村里。事实上,我是在香港找到她,并在她座落在闹市里舒适的家,访问了她。小花在香港安居已经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她视中国为祖国,而不是新加坡、马来西亚或马来亚。要是不知道她有过那么多姿多彩的革命的过去——那得从她在新加坡的童年和青年时期说起——单从外表看来,你会以为她只是个衣着新鲜漂亮的香港太太。

  “我的生命和国内 ( 即中国 ) 的革命解放斗争是息息相关的。因为中国是我的祖国。对我来说,新加坡和中国都是我的国家。真的,国界对我们这样的人而言,是没有分别的。虽然我在新加坡长大,不过中国的发展,对我也同样重要。我们看到了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有辉煌的成就。情况比在国民党统治时强多了。”

我的父亲和新加坡童年

  我想,我们这些曾经历过日本占领时期的人,个人的爱好或志向决定了我们的命运和将来。我出生在一个环境优越的家庭。父亲从十九岁起,便在一家船务公司当“三手买办”。他的工作是在商船上陪伴外国人。因此,他经常不在家。他的职责是协助外国人在中国做生意,让他们的生意顺利。这就是为甚么在国内我们被标签为“买办阶级”。意思是,这个阶段是为资本家服务,做所谓他们的走狗。我出生前父亲已经做这份工作,我开始上学时,他已经提升为一家香港著名的船务公司的新加坡分行经理。

  母亲死时,我只有六岁,我父亲后来娶了二十四岁姓吴的后母,她自己没有子女。我有三个姊妹和两个弟弟;我是家中的第二女儿。我从来没有尝过母爱,继母很年轻,不大关心我们。其实,她是上了年纪之后,才对我们好起来。因为到那个时候,她终于肯定了自己不能生育。而且我们对她也很孝顺。从那时候开始,我们的关系便逐渐改善了,变得比较和谐。

  我们小时候都遇过困难。第一次月经来潮时,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办。课室内,我坐着的椅子满是经血。我以为可以用裙子来擦干净,却徒劳无功,因为不论怎样抹去血迹,我还是不断地流血。当时我还不会用卫生巾,没有人教过我。我在家里孤单一人,没有人可以让我哭诉。

  也许这是为什么日后懂得靠自己的能力,闯出家庭,往外边冒险的其中一个原因吧。由于缺乏家庭温暖,所以我会盼望在朋友、同学当中得到欢乐和他们的支持。由于当时的社会仍然很封建,我们女孩子书读得不多,所受到的约束比男孩子严格。父亲在家里教我们“三字经”,也教“ ABC” ,他的英文非常好。虽然我没有受过多少的基本教育,但我念书还算相当聪明。

  有一段时间,我曾在一位叔叔办的私人学校里读过一些书。那不是新加坡的正式学校,而是一间为我们家族而办的私塾。当中华女子学校的小学部开始招生时,大概是一九三八至三九年左右,我参加了入学考试,而且被录取了。升读小学三年级。入学考试要求我们写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家庭”。因为我写得不错,老师还在班上朗读了我的文章呢。

日据时期

  我们正要考小学毕业试时,日本开始轰炸新加坡。那是一九四一年八月的事。不久,日本已经占领了马来亚半岛。我们就此被迫停学。本来,我们的家是父亲公司名下的一栋三层高的房子。我们在地窖筑了一个防空洞,防空洞主要用装满了沙的麻布袋造成,是临时的权宜之计,很不可靠,没有人知道炸弹几时会落在我们的头上。最后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举家由城市搬到市郊去住。

  其实市郊也同样危险。日本人不久便登陆新加坡。父亲在日本占领之前已经参加中华总商会的工作。我的表哥后来当了《马来亚民声报》报社的社长。他的名字是李少忠。他是以马共成员身份参加抗日斗争的。我明白他们要干什么。

  父亲不是共产党人,但他是个海外爱国华侨。父亲担任了四届新加坡中华总商会的理事。那段期间,他也担任其他职务,因此,父亲在社会上是个知名人物。他很投入中国的抗日斗争。他和众多海外华人一样,团结一致,抵抗日本对祖国的侵略。

  父亲动员家里所有的孩子做纸花来筹款;我们在街上卖花,为中国的抗日运动筹募经费,我们将所有的钱汇回中国去救国,这就是海外华人发起的所谓:抗日救亡运动。

  父亲与陈嘉庚相识。陈嘉庚在新加坡组织了一个 “ 救国抗日协会”。父亲在协会里的工作是收集海外的捐赠,诸如衣物、金钱等等,再送回中国。由于他是一家船务公司的经理,他可以利用公司的船只运送这些捐赠物资到中国。

  日本侵占了马来亚半岛和新加坡后,所有中华总商会的核心人物,包括我父亲都被捕了。父亲在自己的办公室内被捕。他被监禁了二十多天。要不是东京下了命令,不准杀害海外华人领袖,他可能早就被处死了。日本人要利用他们去维持占领地的社会秩序;于是,他获释了。

  可是父亲不想出卖自己的人民和国家。因此,他总是借故不出席日本人召开的会议。日据时期,他只选择参加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做的是救援工作,照顾战争中的伤者。这段时间内,盟军也不停地空袭马来亚半岛和新加坡。

  这时候,我年纪较长,已经可以参加地下的抗日运动。我开始透过一名姓潘的女同志秘密地接触他们,她是我姊姊的同学。本来她打算招募我姊姊,但姊姊不敢参加;反倒是我参加了。做为地下组织成员的第一步,我要每个月捐三毛钱给组织。那时候对我这个小孩子来说,这算是一大笔钱,那是我全部的零用钱哩。这些钱都是用来支援抗日军队的。我也偷了家里的东西,如盐、米、油和衣服给他们。我也向姊妹和表兄弟筹款。还筹募了最多的一次有一百块坡币呢!全都给了军队。

  我从来没有在公开合法的前线上工作过。我和联络人之间,只有一条直线的交通。姓潘的被调走后,由叶水环代替她的职务。但是,后来叶水环被日本人抓去吊死了。(过后我们才听说,是姓潘的出卖了我们,向敌人透露我们的名字。) 大约是一九四四年三月,我参加抗日运动两、三年之后,也被捕入狱了。一直到一九四五年八月日本人投降的前三个月,我才被放出,我是在五月左右获释的。父亲透过他在商会和社会上的关系,收买了一个卖国贼和一些监狱的官员,才得以将我保释出去。

  虽然我被日本人狠狠的折磨,但这并没有阻吓到我的斗志。我不在乎是生是死。我虽然年纪小却很爱国。我觉得我们的祖国和新加坡都不应该被殖民化。我不想自己的人民成为其他国家的奴隶。我们要保持自尊自重。

  我很清楚记得日据时期的事。日本人展开了一个叫做 “ 大检证”的行动。他们将年轻男女送进集中营。我有一个叔叔就是这样被带走了,从此再也没有人见到他。他是个知识分子。我有很多亲戚都遇到了同样的命运。我表姊的丈夫,就是当着她面前被枪毙的。日本人打人杀人不用什么理由。

  我还记得有一晚,从远处听到有日本军靴朝着我们的房子迈近的声音,当时我是何等的害怕。在死寂的晚上,军靴“Kik Kok—lok, Kik Koklok”地响,听到令人毛孔竖然。当他们来抓我父亲的时候,我们全家吓得赶紧跑到天台上去躲起来。可惜继母慢了一步,被日本兵抓着了,准备强奸她。他们把她拖到防空洞里。幸好他们发现她正有月经,才放弃了念头。虽然我们年纪还小,女孩子的脸也得用煤灰涂黑,我们要留起长长的头发来遮着脸孔,免得日军看到我们的真正长相。

  当日本人在新加坡的政权稳定下来,公共纪律和秩序都得以维持之后,我们才从藏身的地方搬回城市来。当我们可以自由安全地到处走动的时候,我就开始帮地下的抗日军募款。有时候我还冒着生命的危险,把抗日的宣传单藏在自己的身上。我毫无恐惧地带着这些宣传单,走过日本人的哨站;一点也不懂得害怕。我当时简直是连“死”字都不会写,竟然如此无知和大胆。也许我太年轻了,不知什么是危险,我才仅仅十四、五岁。幸好,我从来没有被发现过。要不然我必死无疑。

  那时候,日本人已经完全控制新加坡,对胜利充满信心。我们的地下成员进行活动时,都很谨慎小心。日本人没有怀疑过我,因为他们想不到一个小女孩居然会搞反日抗争的活动,所以他们很少留意我。当时还有一本地下抗日的刊物,采用了我的设计做为封面。那是从一本书上抄下去的“泰山”图样,我在他的手中再加了一把火炬。

在日本人的绞刑架下

  我们在日本人的监狱中几乎被折磨死,他们的酷刑包括了在我们的指甲两旁拼命施加压力。还有个卖国贼在后面用扎得粗粗的藤条打我的背脊。我们被自己人折磨殴打的。那些卖国贼都是新加坡人。

  在审问我时,日本兵也在场,可是他们不懂得我们的语言,要靠本地人为他们翻译。我们被殴打、被审讯时,日本人就站在旁边看。我被带进去受刑的时候,已经有一个女抗日志士在我之前,而且她已经晕过去了。他们用冷水泼她,我看到了很是生气,大骂他们一顿。那卖国贼打我的时候,还问我痛不痛 ? 我向他咆哮:“是你打我的,还用问我痛不痛吗”?

  我们在牢狱中被关暗房,五天五夜没得吃和喝。为了抗议狱中的酷刑,我们终于展开了罢狱 (即在狱中停止一切的劳动) 。当时我们二十四个人都把生死置之度外。

  我从监狱里释放出来之后,父亲什么地方都不让我去,他甚至打算把我嫁掉。但我死都不肯……,我还年轻,不想结婚,况且我还没有爱人,怎样结婚呢 ?

  我不是马来亚共产党的成员。我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同盟会的成员之一,抗日同盟会是马共影响下的合法的群众组织。我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爱我的祖国,爱我的新加坡。

我在左翼报纸工作

  一九四六年的六月或七月,我的父母决定回到香港。还要我和他们一起走。原因是爸爸在新加坡的船运生意一落千丈,所以他决定去香港成立一间新公司。表哥陪我到码头向我父母送别。表哥是当时《民声报》的社长。当船快要启航的时候,我才鼓起勇气对父母说:“我不跟你们一起走了 ! 我决定留在新加坡工作。”就这样,我十七岁便在《民声报》报社里的资料室工作。那年,我写了一篇文章,就刊登在副刊里,题目是《离别》。文中叙述了我如何离开家庭,开始自己的独立生活。

  最后,我是在一九四七年七月离开新加坡的。在这之前,爸爸回来新加坡看我两次,游说我和他回香港。虽然我知道表哥喜欢我,但我不肯走不是因为他。他心里想什么,那是他的事。那时,我还没想过谈恋爱,因为我还太年轻了。不过,我知道他对我很好,我决定去香港的时候,他终于向我表露爱意。后来,他甚至表示愿意和我一道去香港。但是我拒绝了他。大概是五十年代时期,表哥在一场“反英抗暴”争取独立的斗争中,牺牲于马来亚一个叫安邦的地方。

马来亚《民声报》( 报社位于马来亚吉隆坡)

  在报馆工作时,我的薪水是每个月七十八坡币。在当时而言,算是相当高薪了。我的职位是资料搜集员。我每天要搜集不同的报章和关于各种社会事务的资料。我的工作是为编辑组写文章时提供背景资料。有时候我也帮他们做校对。报馆请了很多人,单是排字工人已经有百多个,是一家大报馆。

  《民声报》是马共的机关喉舌。要是马共有什么要向公众宣布,都会透过我们的报纸。不过,马共也有它自己的内部报纸叫:《战友日报》。我们的民声报却与它不一样,是公开卖给社会大众的,在马来亚的影响力是数一数二的。后来,我们的报纸被英国在背后支持撑腰而成立的本地政府禁止了。结果,很多心怀民主的人士和共产党人都一一被捕。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马共向英帝解除武装是错误的。当共产党人再度被追捕而走投无路时,他们被逼走进森林,又开始打游击战。最后,他们没有得到任何政权。要是马共当时能有效地联合起人口占多数的华人和马来亚的原住民——马来人,形成一个多元种族和文化的统一阵线,今天的情况就可能不同了。

我到中国去

  一九四七年七月,我爸爸回到新加坡,再次要我跟他回香港。他还答应给我上学。不幸得很,他后来腿上生疮,不能走动。我只好从吉隆坡回去新加坡照顾他。他病好之后,我便和他回家乡;潮洲汕头,看望我九十岁的祖母。我想光坐在家里很浪费时间。于是,我决定去参加律怀中学的入学试。我虽然没受过初中教育,但却大胆地报名参加高级中学的入学试。我只需要写一篇中文的文章,因为我是海外归侨,所以不需经过其他测验。校长看过我的文章后觉得还不错,便录取了我。我就这样开始上高中一年级。我的成绩很好,我又勤奋好学,经常读到三更半夜。可惜我的数学老是读不好,总是拿零蛋。当时,我还参加了一场普通话的演讲比赛。结果,我还得了奖呢。

  我把学校的成绩表寄到香港给父亲,他非常高兴,马上带着成绩表去培侨中学 ( 香港 ) ,替我申请入学。于是, 一九四八年一月一日 ,我和继母及弟弟们乘船到了香港,准备在这间学校读书。可惜我到了香港之后,继母便病了。她得了伤寒病躺在医院有半年之久,因此,我又失去了再读书的机会。其他兄弟姊妹可以继续上学,只有我要留在家中照顾她。于是,我只好靠自修学习,听音乐唱片,读歌词,就这样把中文学好。我又透过读小说来学写文章。我读过巴金的《家》、《春》、《秋》,茅盾的《子夜》。这些书我全都看过,也读过冯玉奇的爱情小说。

我嫁给一名革命家

  在香港,父亲从新中国买进家俬,再转卖给香港政府和其他行家。一九六四年,他成了真正的资本家。当时,香港仍是英国的殖民地。因为他和中国有生意来往,开始富裕起来。

  我来到香港之后,加入了香港文艺生活杂志社,并付了五百元港币,成为他们的终身会员。当时我的爱人就是杂志社的顾问,他和香港的地下共产党有联系。我跟他一起参加由郭沫若 ( 著名的中国革命家 ) 所主持的国际五一劳动节等活动。透过我的爱人的关系,我开始接触到共产党在香港的地下人员。

  他们本来叫我假扮我爱人的妻子,以掩护他,让他能够安全地回到中国。但我告诉他们,我是个单身女子,不能没结婚就随便跟他到处走,我父母一定不同意。况且,我来自有钱人家。父亲起初并不赞成我们结婚,因为他比我年长十八岁。而且,他已经结过一次婚。他在中国还有一个年老的母亲和幼小的女儿。爸爸认为,我年纪太轻,负不起如此重任。我继母起初也不能接受我们的婚事了。可是,我又不能向父母亲透露我们跟地下党的关系,只好硬着头皮,坚持说我非要这段婚姻不可。我不能告诉父亲真相,说这一切都是为了革命,他会因此更为我担心。

  幸好母亲终于让步,决定支持我,帮我说服父亲。她对他说:“既然女儿要,就让她去吧”。我的爱人长相很好。他的妻子在日本军搞的细菌战争中被害死了,留下一个八岁大的女儿和七十几岁的妈妈。他温文博学,又有文化,我的家人最后都对他很满意。他是泉州《福建日报》的总编辑,更是一名著名的文化工作者,泉州那带人都知道他。

  为了测试我的爱人,父亲向他提了三十六个问题,譬如:他的家在哪儿 ? 他的妻子是怎样死的 ? 他还有什么家人 ? 他的经济来源 ? 诸如此类。他本来是在香港一家洋行里当会计的,后来因为地下组织要他回去中国,他才辞职。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穷光蛋,我们外出约会时,我常偷偷地将自己的零用钱留给他。

  地下党给我们港币三百元作为去中国的船费,可以买两张三等的船票往厦门。可是,他不能口袋空空的跟我结婚,我家中还有弟妹、佣人和父母。该怎么办呢 ? 于是我对他说,不如将买船票的钱当作结婚聘金交给我父亲。我知道继母一定不会收下的,甚至还会给我们更多钱做为回礼。最后,我们从继母那儿多得了五十元。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我俩乘船回国参加中国人民的解放斗争。当时我们主要从事文字宣传工作。

我的国家认同和意识

  我的生命跟国内的解放斗争是息息相关的,因为中国是我的祖国。对我来说,新加坡和中国都是我的国家。真的,像我们这样的人是不分国界的,虽然我在新加坡长大,但是中国的发展,对我也同样重要。我们看到了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有辉煌的成就,情况比在国民党统治时强多了。就因为这样,我爱新加坡,也爱中国,我们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要是你问我,爱新加坡抑或爱中国 ? 我只能说两个都爱。当我回到新加坡时,我觉得那是我的国家;回到香港,我又觉得自己是香港人。现在香港已经回归中国,成为它的一部份了。自然而然地,我们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份子。纵使这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我们还是能够享有一些特权的。现在我是国家的离休干部,可以享受给老干部的待遇。

男女没分别

  我不认为在革命斗争中,男女有什么分别。男孩子能做的,女孩子也能做。我曾经面对敌人,被他们殴打折磨。要是我稍为软弱,早就招供了,甚至出卖捐钱给我去支援抗日运动的兄弟姐妹,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曾经听过叶雪环的英雄事迹。她是被绞刑处死的。她临死不屈,鼓起了莫大的勇气,终究没有向敌人低头。

马共应有它的历史地位

  我认为,马共对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独立的确有不可否认的贡献,因此它在国家的历史中应该有一席正正当当的地位。马来亚政府应该承认,要不是有马共和抗日联盟,抗日斗争是不会成功的。那些日子。在抗日战争中伤亡的人,都是马来人和华人。这些人后来也继续搞地下工作,抵抗英国殖民主义,争取独立。我认为新马两国的政府应该大方地,承认海外华人在这些斗争中的实质贡献。

  (小花,系福建师范大学香港校友会副理事长、福建师范大学侨联顾问 李敏 女士,摘自由 邱依虹 博士撰写的《生命如河流——新、马、泰十六位女性的生命故事,马来西亚、新加坡抗日、反殖、独立运动纪实》)

  原载:校友通讯,福建师范大学校友总会编,2005年第1期

  (福建侨联网 2006年3月3日 4:3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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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从鬼门关回来(200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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