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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法院在东阁华侨农场成立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基地

     ——福建省、福州市侨联共赴实地开展调研

  福州(汪树无)2008年3月3日电:2月28日上午,福建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福建省人大原副主任、省高院原院长方忠炳同志和省侨联副主席杨峥嵘同志带领省侨联法顾委一行和福州市侨联领导到福州市东阁华侨农场调研,观摩福清市法院在东阁华侨农场成立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基地,创新涉侨审判工作新路子,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情况。

  福清是全国著名侨乡,有归侨侨眷83万,海外侨胞80万,分布世界115个国家和地区,广大侨胞为福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全市经济实力连续8年跻身福建省第二位。福清东阁华侨农场成立于1964年,是国家为安置印尼、越南等国家的归难侨而围垦海滩建成的,现有人口4000余人,其中归难侨及其子女占全场总人口的90%,旅居海外27个国家和地区的乡亲有9000人。

  福清市法院针对福清特有的侨乡区域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两办法”,即《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福建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为归侨侨眷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新路子,在进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决定成立保护归侨侨眷权益基地,积极为侨办实事,为侨排忧解难。东阁华侨农场作为安置归国难侨的基地,归侨侨眷较为集中,其归侨侨眷权益保护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对法律的需求也更为迫切。福清市法院凝聚审判资源,先行依托海口法庭现有的审判力量,在东阁华侨农场成立保护归侨侨眷权益基地进行试点,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采取固定审理和巡回审理的模式,为涉侨案件提供诉讼便利和及时的法律服务。

  福清市法院的主要做法:一、牢固树立侨胞利益无小事的观点,树立维护归侨侨眷和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国家和地方的利益的观点,把维护侨权侨益作为涉侨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有感情”、“知侨情”、“办实事”。

  二、开辟涉侨案件的“绿色通道”。坚持“四快三优先”的制度,对归侨侨眷案件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并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四快”。同时注重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对涉侨的赡养、抚育、残疾人的案件,实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就地开庭审理,以最快的速度作出裁判;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归侨侨眷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依法对其缓交、免交、减交诉讼费,确保其充分行驶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大涉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首先,把“一法两办法”列入全院干警学习、培训内容之一,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涉侨法律法规和政策。其次,以归侨侨眷为重点,通过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广大侨胞的自我依法维权的意识。设立专门的电子信箱,开辟涉侨法律咨询,由专人负责查看并解答,方便辖区外特别是境外的侨胞对涉侨案件的法律咨询。定期组织法官深入农场学校进行涉侨法律授课,组织学生对涉侨案件进行旁听庭审,与中小学校共建校园涉侨普法体系。

  四、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在侨属中挑选几名法律素质较好、有威望的人员作为法庭的联络员,作为法庭、农场、归侨侨眷之间沟通的桥梁和法院依法护侨工作的宣传者。

  五、2008年计划依托龙田法庭和音西法庭的现有力量,分别在江镜华侨农场和洪宽工业区成立华侨侨眷维权岗,在归侨侨眷相对集中的重点区域全线铺开维权工作。今后,该院将不断完善和规范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从解决涉及侨胞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努力为侨胞解难事,做实事,办好事,配合党委政府共同营造“乡情留人、商机留人、法治留人”的良好创业环境。

  方忠炳主任充分肯定了福清市法院创新审判工作机制,积极主动维护侨胞权益的做法,要求侨联的维权工作,要在坚持主动维权、科学维权、依法维权的基础上,创新理念,改进机制,争取维权工作取得实效,并建议在福州市的各个县(市)区侨联和法院系统推广。

  (福建侨联网 2008年3月3日 09:20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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