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2001年2月14日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
目录
序言
一、发展战略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三)重点建设
二、发展方向和重点
(一)农业和农村经济
(二)工业与建筑业
(三)服务业
(四)信息化
(五)基础设施
(六)山区开发与区域发展
(七)城市发展与城镇化
(八)科技进步与创新
(九)教育发展和人才开发
(十)人口、资源和环境
(十一)开放型经济
(十二)闽台港澳合作与侨务工作
(十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十四)精神文明
(十五)人民生活
三、发展保障
(一)体制创新
(二)政策取向
(三)民主法制
(四)国防建设
四、规划实施
序言
从新世纪开始,福建进入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今后五到十年,是我省开始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重要时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我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坚持改革开放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坚持走符合福建实际的发展道路,经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随着“九五”计划的胜利完成,现代化建设的前两步战略目标全面实现。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二十多年来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超过13%,“九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先后实现比1980年翻三番以上。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逐步提高。改革开放取得重大成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对外开放向高层次、宽领域、纵深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成绩突出,实现了由制约型向初步适应型的转变。商品短缺状况基本结束。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同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在今后努力加以解决。主要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城镇化水平低;国民经济整体素质不高,有效需求和发展后劲不足,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因素仍然存在;科技创新能力弱,教育发展比较落后,人才资源与发展需求存在差距;农民和城镇部分居民收入增长缓慢,人口、资源、环境和就业的压力较大,社会事业某些方面发展相对滞后;腐败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地方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较差,市场秩序亟待进一步整顿等。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是我国进入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开始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也是我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繁荣带,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一个关键的五年计划。全省“十五”计划是由本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和地区规划等组成的体系。本纲要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编制,是“十五”期间(2001-2005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主要阐述政府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方向,是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的规划。
一、发展战略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迈上了一个大台阶,商品市场供求关系、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和对外经济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走出去”战略,中央对东部沿海地区加快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先进省市都力争在新世纪的竞争中抢占领先位置。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和发展趋势,给我省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
面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阶段的形势和任务,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遵循“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中央对东部沿海地区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全面实施富民强省战略,着力增强发展后劲,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生活宽裕、科教先进、环境优美、政治民主、法制健全、文明开放的省份,为服务全国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作出贡献。“十五”期间要突出贯彻以下指导思想:
———把加快发展作为主题。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抓住机遇,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注重发展速度和效益的有机统一,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注重人的全面发展。
———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提高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积极主动、全方位地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和城乡结构,改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坚持在发展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在经济结构调整中保持快速发展。
———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勇于突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全面估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扩大开放。切实推进科教兴省战略的实施,努力振兴科技,加快发展教育,大力开发人才资源。
———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积极扩大就业,努力增加城乡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加快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在改善物质生活的同时,充实精神生活,美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推向新水平,确保社会稳定。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新的体制和形势下,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关键在于提高综合竞争力,增强环境吸引力。继续完成工业化是我省现代化进程中的艰巨的历史性任务,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五”时期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为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奠定坚实基础;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非国有经济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完善;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国内经济合作与竞争,与台港澳侨合作和交流更加密切,开放型经济发展迈上新的台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就业渠道拓宽,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小康生活逐步宽裕;科技教育加快发展,文化事业更加繁荣,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国民素质不断提高,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和国防建设进一步加强。到2005年,经济发展后劲显著增强,海峡西岸繁荣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厦门经济特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十五”期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2005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030亿元(2000年价格,下同),五年平均增长9%,争取在实际执行中更快更好些;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7500元。全省财政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相适应,财政实力显著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适度快速增长,投资率保持30%左右。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三次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调整为12∶46∶42,就业比重调整为39∶24∶37。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配套。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地区经济布局趋向合理。城乡结构初步改善,200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42%。
———科技教育加快发展。2005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1.5%,科技创新能力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加快,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8%。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础上,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05年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60%和13%以上,高等教育实现大众化初级水平。
———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2005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3520万人以内;全省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在6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城乡环境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目标值以下,自然资源利用趋于合理。
———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就业渠道拓宽,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五年新增城镇就业200万人以上。200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100%、90%和80%。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9平方米,有线电视入户率为80%,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文化、体育设施增加,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和覆盖面提高。社会风气、社会信用和社会秩序明显好转。
———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国有企业、金融体制、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市场体系、收入分配和政府机构等方面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建立健全符合国际规范和国情的对外经济贸易体制。实际利用外资年均40亿美元,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8%。出口贸易和利用外资结构更加合理。
———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厦门经济特区等有条件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的主要指标达到上中等收入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其中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5000美元以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全省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经过未来5-10年的发展,我省要进一步成为与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紧密联结的东南沿海经济发展活跃地区,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地区,成为在祖国统一大业中发挥特殊作用的重要地区,成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开放地区,成为经济和社会相互协调、人和自然相互和谐的可持续发展地区。
(三)重点建设
“十五”期间,政府将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思路,在关系发展全局的战略性领域,集中力量,组织推动或直接投资建设一批骨干工程。
———着眼于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加快建设“数字福建”工程,初步建立较为完备和先进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体系;
———着眼于扩大发展腹地和增强国防交通保障能力,加快建设进出省铁路、公路和以福州、厦门两个主枢纽港为龙头的综合港口;
———着眼于建立稳定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建成一批骨干电源工程和与省外联网工程,优化电源结构,完成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开发利用洁净及可再生能源;
———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建设以水利为重点的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和粮食安全体系;
———加快工业化进程,建设一批重大工业骨干项目,推进工业改组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
———加快科教兴省步伐和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建设一批重大科技、教育项目,增强科技教育综合实力;
———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和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建设一批重大文化、卫生和体育设施;
———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整治流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污染,解决水、大气等环境污染问题,建设一批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
二、发展方向和重点
(一)农业和农村经济
继续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途径,确保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坚持面向市场,依靠科技进步,大力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要途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保证农业在提高整体素质和效益的基础上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全面推进宽裕型小康建设,争取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保持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实施“种子工程”,加强国家级、省级商品粮基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农田基本建设。着力调整粮食品种结构,改善粮食品质,提高粮食加工转化能力。建立符合省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安全体系,通过多种途径确保粮食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拓宽农民增收领域。引导农户调整农产品生产结构,发展多种经营,扩大生产高附加值的产品。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大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积极发展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各项事业,扩大农民劳务收入。加大对农业、农民的支持和保护力度,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
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以农户和企业为主体,全面调整种植业作物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种植业。加快发展畜牧业,在稳定生猪生产的基础上,推进地方名特优畜禽品种系列开发。发展奶牛业,推进牧工商一体化。充分开发利用山海资源,发展壮大林业和水产业。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实施林业分类经营,重点发展商品林尤其是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基地生产。优化水产养殖结构,发展浅海养殖,提倡耕海牧渔,积极发展远洋捕捞业,加快发展水产加工业。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发展特色农业,着力培植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等主导产品。促进大宗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基地化、规模化,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发展生态农业、订单农业和创汇农业。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储运、保鲜等产业。鼓励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培育农业经纪人队伍,增加服务内容,全面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引导乡镇企业推进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促进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布局、健康发展。扶持10个现代农业示范县(市)、30个示范园和一批省级乡镇企业示范工业小区、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农业,加强闽台农业合作。
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坚持群众性农田基本建设,加强农村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水利化和农村电气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市场条件。搞好农田灌溉等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维护和建设,对大中型灌区进行以节水为中心的灌区配套建设及改造,实施节水增效示范工程和节水增产重点县工程,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6.7万公顷。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发展沼气,继续实施农网改造工程,实现城乡用电同价。加强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农话成本,实现城乡通话费同价。继续建设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到2005年全省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8%。加强以产地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加强以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为重点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以种子种苗工程为核心的农业科技工程,建设若干农业重点实验室和一批国家级、省级星火技术密集区以及农科教结合的高新技术示范园区。稳定农技推广队伍,加强科技服务和信息服务。加快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体系。
深化农村改革,加强政策支持。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有条件的地方,根据群众意愿,引导土地使用权流转。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适度合并乡镇,改革乡镇机构,精简工作人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发展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和扶持农村专业协会、各种形式的农民流通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市场取向的改革,发挥各类中介组织在搞活农产品流通中的积极作用。继续深化农村供销合作社改革,充分发挥其在引导农户进入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搞活农产品流通中的作用。完善粮食收购保护价、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实行优质优价。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国家、集体、农民投入及其他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农业投入体系。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善金融服务,增加对农业的信贷投放,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户生产经营的作用。完善对农业的综合支持,增加对农田水利建设、病虫害防治、良种繁育、农产品检疫等方面的投入。
(二)工业与建筑业
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支撑,突出重点,有进有退,加快优势行业和主导行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优势的新兴产业,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改造提高传统产业。围绕开发新产品、改善质量、节能降耗、防治污染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重组,重点改造一批骨干企业,提高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轻纺工业要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设计和制造水平,实现产品升级换代,重点发展浆纸、绿色食品和纺织服装等市场潜力大的产品。建材工业要重点发展优质浮法玻璃生产及深加工、新型干法水泥、中高档建筑陶瓷和新型建材及制品。林产工业要实行林纸、林板结合,重点发展高档纸、新板种和林化产品的深加工系列产品。冶金工业要增加优质钢材,铝和钨深加工产品,综合利用锰、稀土和黄金等矿产。医药工业要以现代技术改造传统医药产品,大力发展生物技术药物、现代中药和海洋药物。
加快发展壮大电子信息、机械和石化三大产业。电子信息产业要重点开发应用微电子、数字技术、软件技术和网络技术等,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的技术和产品。硬件制造业重点发展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配套的投资类产品,软件业优先发展在国民经济中起重要作用和市场需求量大的应用和支撑软件,集成电路产业重点发展设计业和提高后道加工能力,并利用对台优势引进生产线。机械工业要培育壮大以交通运输设备、工程机械、电气机械制造为重点的机械装备工业,巩固发展汽车、电工电器、船舶修造和航空修理等主导产品,同时发展机电一体化、精密加工机械等高技术产品以及环保设备、农业机械、基础机械和机械基础件等若干特色产品。石化工业要以扩建炼油、新建乙烯为龙头,促进“炼化一体化”工程建设,以此带动石化中下游深加工系列开发,以上游开发促下游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改造无机化工,重点发展石油化工、三大合成材料及其深加工、精细化工等三大类产品。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围绕“三个一批”(自主开发一批、消化国内一批、引进国外一批),在发展壮大电子信息产业的同时,大力培育和扶持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海洋开发和环保等发展潜力大但目前较弱小的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各行业发展高新技术产品。继续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点专项,特别是要在农业生物技术和医药生物技术及产业化上实现新突破。重点抓好基因工程、细胞工程的动植物良种培育和推广以及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以重大项目为龙头,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形成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加快发展建筑业。改革建筑市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设计、施工、监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增强本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制度,推行以承包商履约担保和业主支付担保为核心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大力发展和广泛采用新型建筑材料,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建筑工程技术,提高经济效益和建筑业整体水平。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压缩部分行业过剩生产能力。通过主动退出和积极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效益。
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按照专业化分工协作和规模经济原则,依靠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和必要的宏观调控,形成产业内适度集中、企业间充分竞争,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具有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开发能力。实行鼓励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加强职业培训、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提高与大企业配套的能力。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通过微电子、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推动传统产业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及工艺技术的变革;通过电子商务特别是企业间电子商务的应用,推动营销、运输和服务方式的变革,降低成本,扩大工业品市场规模;通过促进信息产品与传统产品的融合,以及信息技术在新产品中的广泛应用,增加产品的信息技术附加值。支持企业内联网及外联网建设,加速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化进程。
(三)服务业
要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扩大就业,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发展服务业。
发展壮大旅游业。发挥区位优势和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合理开发山海旅游资源,加强重点旅游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旅游产品开发,提高旅游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使旅游业成为带动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重要增长点。突出打好以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和各地区在国内外有影响的特色旅游品牌。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旅游开发建设和各类旅游企业经营。积极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促进假日旅游经济发展。
运用现代营销方式和服务技术改造传统流通业、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培育和发展现代化大型商品市场,积极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信用消费等现代营销方式,大力发展便民利民的社区超市、便利店、专业店和专卖店,适度发展仓储式商场(批发)、大中型综合超市、购物中心等新型业态,培育发展规范有序的租赁、拍卖与会展业等新型流通产业。积极推进商业、粮食等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改组改造加大流通业的对外开放。加快发展综合运输业务。提高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强化社区组织的服务功能,加快建立面向社区居民、社会特殊群体以及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多层次社区服务体系。运用市场机制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创办各种社区服务企业,把社区服务业培育成重要的新兴产业。重点开拓家庭服务、养老服务、托幼服务、接送服务、维修服务、保健服务以及餐饮和零售业。发展健康有益、大众化的娱乐和健身项目,发展文化和体育产业。
进一步发展房地产业,积极发展商品住宅,建立完善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提高设计水平,优化住宅功能,切实提高住房的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扩大住房消费。加快发展装饰装修服务业。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
积极发展金融保险业。完善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发展和规范地方性金融机构,加快建立现代金融制度,推进地方商业银行向资本市场筹措资本金,并向全国重点城市发展分支机构,进一步发展壮大城市商业银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发展非国有金融机构。大力引进省外及境外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加快金融对外开放。充分重视和积极利用国内外证券市场的作用,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努力提升上市公司资本运营能力,推动其增发新股和配股,加快组建各类投资基金。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重点发展一批支持高新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风险投资机构。发展多形式的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加快形成保险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加大金融业务创新和信息化力度,建设现代化的金融服务系统。完善银行监管体系,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加快发展信息、会计、咨询和法律服务等行业。加快信息服务业的市场开放,改善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行业结构,组建大型服务企业。推动会计、法律服务和工程咨询等中介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规范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强化行业自律,促进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提高服务整体水平。
(四)信息化
按照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发展方针,大力开发利用全省信息技术和资源,建设以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为目标,以信息资源数字化、网络化和信息共享为主要内容的“数字福建”,实现信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大力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集中开发一批有关政府决策及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基础性、综合性省级信息库和其他各类数据库。鼓励各类公共信息资源通过公用信息平台上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信息资源的分类管理,注意保护国家机密,增强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引进。组织全省科技力量开展信息技术攻关,力争在网络数字化、智能化、多媒体化以及密集波分复用传输等技术上有所突破,研究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
加快建设和完善信息传输网。推进电信、广播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和综合管理。建立高速宽带多媒体传输网络,实现信息网络宽带化和高速互联。电信网,建设以光缆为主、微波为辅覆盖全省城乡的高速、灵活、可靠的智能化的长途传送网;发展以异步传输模式(ATM)为核心的宽带、智能、覆盖全省各市的多媒体通信网;加快用户接入网的建设;优化基础传输网络结构,扩大网络规模和服务范围;加快发展移动互联网,适时建设第三代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努力提高应急机动通信保障能力。广播电视网,重点建设微波数字化改造工程、市县光纤联网和市县城区接入网的同轴光纤混合网(HFC)改造工程等项目,推进广播电视的数字化和宽带化,加快卫星直播广播电视网的建设。
积极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加快普及计算机及网络知识,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推广计算机及网络教育,推动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广泛应用。重点推进政务、金融、外贸、教育、邮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领域信息化建设。建立商贸、金融、交通、税务、海关和工商管理等部门连接的网络系统。加快电子认证体系、现代支付系统、物流配送体系和信用制度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特别是网络服务业,进一步提高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信息化水平。支持计算机和网络进入居民家庭,建设示范性信息化小区。
重点建设“数字福建”工程。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由点到面推进“数字福建”工程建设。2001-2003年,初步建成省公用信息平台以及“数字福建”的若干示范工程。2003年后,在示范工程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体系。(五)基础设施
继续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提高工程质量,拓宽投资渠道,注重投资效益,进一步加强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水利建设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洪抗旱并举。加快“五江一溪”治理,建立较为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积极治理水患。加强市、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重点海堤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加固。在主要江河上游规划新建和续建若干具有调洪、供水、灌溉、发电等综合功能的蓄水骨干工程。加快大中型灌区改造,搞好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和经营管理。根据水资源分配规划,加强水源工程和跨流域引水工程建设,采取多种方式缓解闽东南地区水资源不足问题。
交通建设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重点加强进出省铁路、高速公路、经济干线公路、国防公路和沿海枢纽港等建设,初步建成畅通、安全、便捷的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铁路要重点建设赣龙铁路、温福铁路两条出省通道,争取开工建设福厦铁路,积极推进龙厦铁路、漳潮铁路(福建段)的前期工作,强化与全国铁路主干网的联系,进一步完善铁路网络,提高铁路网的运行能力和自迂能力。公路要以进出省高速公路和10条入闽普通公路建设为重点,兼顾机动战备公路和路网改造,支持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建设福宁高速公路、罗长高速公路、漳诏高速公路、京福高速公路(福建段)、漳龙高速公路(漳州段),争取开工建设龙岩至长汀高速公路,加快衢州至南平(福建段)、三明至泉州、福州北外环(含贵新隧道)等高速公路的前期工作。新增高速公路900公里,实现全省各地市通高速公路,通各县(市)公路达到二级以上或路面等级达到次高级以上,通乡镇公路上等级,以及村村(行政村)公路逐步实现等级化。加快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重点抓好大城市快速路和大中城市主次干路、立交桥、地下过道、停车场建设。港航要不断完善港口布局和功能分工,加强航道整治。重点建设福州罗源湾港区工程、厦门东渡港区三期工程、厦门海沧港区一期工程、漳州招银港区二期工程,加强重要装卸载区域滚装码头和装卸设备以及疏港公路建设。新增沿海港口深水泊位15个,并建设与之相配套的深水航道。民航机场要进一步完善提高现有机场的基础配套设施,重点抓好武夷山机场二期等机场扩建、新建工程。
能源建设要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与环境协调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合理调整布局。调整煤炭生产结构,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煤炭综合利用技术和深加工技术。调整电源结构,优化电力布局,保障供应安全。重点建设后石电厂二期、棉花滩水电站,开工建设街面水电站、穆阳溪梯级水电站二三级,以及争取开工建设福建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终端站、燃气电厂,继续做好福建核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和洪口水电站前期工作,并创造条件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到2005年,全省发电量达60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8%。合理调整发、输、配电的投资结构,保持发、供电能力的协调发展。积极推进跨区送电,实现与华东联网,并开展与其他省区联网的前期研究工作。进一步完善省内主干电网建设,完成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进一步开拓电力市场,努力实现电力供需平衡。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要求,逐步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健全电价形成机制。积极开发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广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
构建安全的防灾减灾体系。重点建设堤防排涝工程体系,蓄水防旱工程体系,洪水预警预报体系,水利工程除险保安体系,沿海防护林工程体系,主要江河生态林保护体系,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渔港(避风港)防御体系,农林水产病虫害、疫情防治体系,防震体系等十大防灾减灾体系。
(六)山区开发与区域发展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加快我省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继续实施“以厦门经济特区为龙头,加快闽东南开放与开发,内地山区迅速崛起,山海协作联动发展,建成海峡西岸繁荣地带,积极参与全国分工,加速与国际经济接轨”的区域发展战略,大力培植和增强各区域中心的带动作用。加大支持和促进山区实现大发展的力度,发挥闽东南地区的带头作用,加强区域间经济的联合与协作,合理调整地区经济布局,逐步优化区域经济结构。
加快内地山区的开发与发展。山区开发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内地山区要积极进取,开拓新思路,采用新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壮大经济实力,努力在经济发展的人均水平上缩小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加强交通干线建设,基本形成山海联系快速便捷的“四小时交通网”,加快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和乡村水电路通信建设。充分发挥自然资源整体优势,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发展有特色、效益高的经济作物和名特优产品,推进农业、林业、水电、旅游、矿产等优势资源的合理开发及其产品的深度加工,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形成以特色资源加工、绿色产品开发、旅游生态经济为主导的产业特色。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有重点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山区科技成果和农村新技术推广力度。加快以高新技术改造老工业基地,推进老工业基地结构调整。以线串点,以点带面,依托交通干线和中心城市,重点培植和发展沿铁路、高速公路的若干经济增长极。扶持城乡集贸市场、边贸市场和各具特色的商品市场建设,培育和发展资金、技术、劳动力、信息、房地产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大力支持和促进山区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加大山区对外开放力度。加快发展山区教育文化事业,在全面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做好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工作,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山区生态工程建设。加大对山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切实增加对山区发展的资金投入。在基础设施项目布点方面向山区倾斜,并在对外开放、税收、建设用地、吸引人才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
提升闽东南地区的发展水平。闽东南地区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发挥面对台湾、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继续加强结构调整、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对外开放工作,增创新优势,更好地发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有条件的地方争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一步发挥闽江口、湄洲湾、晋江口和厦门湾等区域经济增长极对全省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培育和发展厦门同集经济带、漳州南太武经济区等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增强厦门经济特区的龙头作用,提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台商投资区、对台农业合作实验区、两岸直航试点口岸的开放开发水平。优先发展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出口产业。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着力提高国际竞争力。
进一步加强山海协作。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和政府的导向作用,拓展山海协作领域,提高协作的整体效益。重点抓好沿海与山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对外开放、科技教育、人才开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作。进一步加强定点挂钩和对口帮扶工作,建立更加可行有效的帮扶机制。巩固和提高闽东北、闽西南两大经济协作区的协作层次。
加强发展海洋经济。强化海洋国土意识和海洋经济意识,坚持科技兴海,全面开发海洋资源,形成海洋产业组合优势,加快把我省建设成为海洋经济强省。大力发展海洋渔业,合理布局临海工业,努力培育海洋药物、海洋能源开发及海洋资源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海洋运输业。加强典型海洋生态、典型海洋景观、历史遗迹等滨海旅游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海洋旅游资源。重视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合理分配海洋环境容量,加强各类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
(七)城市发展与城镇化
从实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大力推进生产要素向城镇合理集聚,转移农村人口,加快提高城镇化水平,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城乡共同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突出抓好中心城市和中心城镇的功能培育和发展壮大,加强城镇建设和经营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逐步形成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较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发展、分工有序、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结构协调的城镇体系。
加快发展中心城市。中心城市要进一步发展成为全省或区域经济和文化中心,成为我省推进工业化、现代化的主导力量。以增强综合能力和经济辐射带动能力为发展方向,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强化城市人防、交通、能源、信息、垃圾、污水处理、供排水、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大力发展附加值高、占地少、污染轻、耗能少的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以及金融、信息、贸易等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城市经济中的比重,推进信息化;加强科技、教育和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逐步把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建成具有国际性功能、跨省域影响力和较强创新能力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
培植壮大县级市。县级城市要以挖掘潜力、夯实基础,、扩大规模为发展方向,不断壮大经济实力,加快发展步伐,增强对周边地区产业、人口的吸纳能力和小城镇发展的带动作用,逐步成为设施配套、具有一定辐射力的城市。努力将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若干小城市培植成为中等城市。
积极稳妥发展小城镇。小城镇建设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体现特色,规模适度,注重实效,把发展的重点放到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城镇。关键在于把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将一批产业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县城和中心小城镇建设成为功能健全、环境整洁、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比较明显的要发展成为辐射带动能力更强的小城市或大中城市的新城区。因地制宜,搞好农村新村建设。
着力解决阻碍城市发展和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地区间的有序流动,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和农村人口到城镇落户的不合理限制。切实加强城镇建设的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改革完善城镇用地制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土地存量,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深化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形成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适度推动连片发展的乡镇合并,提高中心城市和中心城镇的集聚力。尽快形成符合小城镇经济社会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探索与城镇密集地区特点相适应的行政区划体制。
(八)科技进步与创新
面向经济建设,围绕结构调整,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发展高科技,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
提高企业技术升级能力。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开发能够推动结构升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重点在农产品加工及转化、节水农业、农作物新品种选育、装备制造、污水治理、空气净化等技术和产业方面取得进展。建立一批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加强产学研相结合,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才聚集、知识密集的优势,为技术创新提供知识和技术支持。优化重组一批重点实验室和中试基地,面向社会开放,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供支撑。
推进高技术研究。积极推进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技术研究,集中力量在软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等信息技术,生物芯片、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等生物技术,纳米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等新材料技术,以及环保技术和海洋开发技术等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突出应用基础研究,有重点地加强基础研究。瞄准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前沿,选择我省具有一定优势、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的研究领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力争在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材料科学和海洋科学等方面取得进展。发展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重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调整学科布局,加强对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的研究,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
办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福州、厦门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龙头,加快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州软件园、厦门软件园、厦门生物技术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各类高科技园区和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促进闽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发展。积极发展大学科技园和民营科技园区,重点建设厦门大学科技园。进一步抓好泉州、三明等国家级技术创新试点城市和福州、厦门和泉州等全国科教先进城市建设。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体制和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进一步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推进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大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加快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进入企业或转制为科技型企业,加强产学研结合。建立服务功能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推进风险投资业发展,鼓励引导国内外大公司(集团)在我省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和开展风险投资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进入市场。加大国家和全社会的科技投入,积极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资金。扩大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外商来闽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支持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到国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九)教育发展和人才开发
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教育是培养人才的基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适度超前发展,着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与经济、科技的紧密结合。加快培育壮大人才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巩固提高“两基”教育成果。加大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实施“农民教育工程”,把扫盲与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结合起来,提高扫盲成效。
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全省调整新增一批普通高中和一批省级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力争一批普通高中进入国家示范性行列。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加快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02年,城市市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05年,经济较发达的县市基本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
实现高等教育的跨越发展。挖掘现有高校办学潜力,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多渠道投入,扩大高等院校办学自主权,支持办学基础和条件较好的高校扩大办学规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建设本科院校。加快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华侨大学新校区和福州地区大学城建设,抓好农林大学的合并扩建工作。搞好福建省政府、厦门市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厦门大学工作,进一步加大省部市高校共建。切实加强“211工程”和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建设一批能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重点学科和人才培养基地。调整高等教育结构,提高办学层次和办学效益。加快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发展,尤其要扩大工科类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争取到2005年,研究生教育规模翻一番,工科类本科教育有较大发展。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大力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与通信技术,构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扩大网上办学规模。积极发展职业技术岗位培训教育和其它继续教育,鼓励自学成才。逐步形成大众化、社会化、开放式的终身学习体系。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大教育结构、布局调整的力度,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调整学科和专业结构。更新教材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制度,重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优化教师结构,努力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切实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引进外资、外智办学和省外名牌院校来闽办学,逐步形成办学投入多元化、办学主体多样化的办学格局。切实增加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深化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委托出资培养等制度。加快推进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实施“541人才工程”和“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力度,重点培养一批急需的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高层次人才。支持高校和企业、科技园区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努力营造吸引、发挥人才作用的良好环境,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业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加快建立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机制。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级人才、鼓励留学人员回省工作或以适当方式为我省服务。高度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优化人才的专业、年龄结构,促进人才在产业、地区的合理分布,鼓励支持人才到艰苦行业和山区服务。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作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充分认识领导人才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紧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并经过实践考验的各级各类高素质领导人才队伍。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培养领导人才方面的作用。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更新用人观念,广开渠道,为年轻优秀领导人才的成长、选拔和任用创造条件。
(十)人口、资源和环境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切实做好计划生育、资源管理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工作。逐步形成以法律为基础,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可持续发展机制,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继续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鼓励晚婚晚育,搞好优生优育,保持低生育水平。重点做好农村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建立和发展老龄人社会保障机制和服务体系,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
重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坚持开源节流并重,把节水放在突出位置,提高用水效率,改进水资源利用方式,发展节水型产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加强水资源统一规划与管理,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城市建设和工农业布局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受能力。强化城市节水工作,强制淘汰浪费水的器具和设备,推行节水器具和设备。加大农业节水灌溉和工业循环用水力度。2005年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一般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58%。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加强节水技术、设备的研究开发和节水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回用,严格控制城市地下水超采。
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坚持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证全省重点、大中型建设项目和中心城镇发展的用地需求。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建立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指标折抵、置换和耕地异地开发的机制,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垦宜耕荒地、围垦等补充耕地,基本实现耕地占补平衡,2005年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保持在121.9万公顷。盘活存量土地,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健全土地的收购储备、出让机制,规范土地市场、盘活国有存量土地资产。引导农村居民点向集镇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和小城镇集中,提高土地利用率。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资源勘探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防止对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建设若干个适应市场需要的大中型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建成闽中综合矿业经济带和沿海建材非金属矿业经济带。鼓励开发国内急需的矿产资源。抓好重点矿业开发项目。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积极推进资源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努力提高矿产资源回收率。
加强生态建设保护。重点实施特殊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的三区保护战略。在面临严重退化威胁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物种丰富区抢救性地建设一批特殊生态功能区。实施江河流域生态林保护、城乡绿化一体化及绿色通道等工程,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大力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努力开辟城市中心绿地,建成点、线、面和树、花、草有机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建立并扩大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对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实施强制性保护,加大生态破坏的恢复治理力度,遏制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开展生态良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示范,突出抓好国家级、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加快列入国家计划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和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项目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3万公顷。
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巩固和扩大“一控双达标”成果,强化对城市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声光污染和陆域排海污染的综合治理,突出加强中心城市、经济开发区和重点旅游景区景点的污染治理,使大中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经济开发区和重点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优化。加强水资源保护,抓紧治理水污染源。巩固和提高闽江水污染治理成果,加快主要江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主要水系的国家级、省级控制断面90%达到或优于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近岸海域的水质达到海洋功能区划规定的海水水质标准。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集中处理,2005年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以上,5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所有设市城市均有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或在建。建立重点供水水源保护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酸雨控制区和中心城市、旅游城市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推行垃圾无害化与危险废物集中处理。200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建成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加快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抓好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健全完善全省环境监测体系,增强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农业环境监测,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带来的农村环境污染。加强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和工艺设备研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强环境保护的执法和监督。全面推行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环保意识。引导和鼓励绿色消费方式。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十一)开放型经济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抓住机遇,趋利避害,不断提高国际竞争能力,进一步推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
继续坚持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扩大利用外资规模。进一步拓宽对外开放领域,有步骤地推进金融、保险、电信、外贸、内贸、旅游等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逐步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企业外,取消对外商持股比例的限制。积极采用收购、兼并、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等多种新的方式利用国外中长期投资,扩大外商以项目融资、基础设施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加大吸收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外商投资的工作力度。继续鼓励外资投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工业、基础设施、环保产业和创汇型产业。重点鼓励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投资设立研究开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出口型企业,发展与龙头骨干企业相配套的产业。继续推进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外商到山区投资。鼓励民营企业嫁接外资。改善投资环境,完善利用外资政策,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招商项目的前期工作,办好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抓好外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合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严格监督外债融资,防范债务风险,建立责权利统一的借、用、管、还机制。
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优化外贸结构,努力扩大外贸出口。进一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巩固原有出口市场的基础上,努力开拓非洲、拉美、中东、独联体国家等新兴市场。实施科技兴贸,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促进出口商品优化升级,增加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到2005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机电产品出口占出口总值比重分别达18%和40%。增加产业升级所需的关键设备、先进技术和重要资源的进口。大力拓展服务贸易。继续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建立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外贸经营制度和对外经贸支持与服务体系。坚持多元化贸易主体的改革方向,积极扶持新兴外贸经营主体。严厉打击走私、套汇、骗取出口退税等不法行为,维护政党正常的对外经济贸易秩序。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轻纺、机电、建材、农业等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对外投资。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到有市场潜力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加工贸易或开发利用当地资源,扩大经济技术合作的领域、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健全对境外投资的服务体系,在金融、保险、外汇、财税、人才培养、法律、信息服务及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为实施“走出去”战略创造条件。完善境外投资企业的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对境外投资的监管,保全国有资产并努力实现增值。
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加强省际交流合作。切实做好与西部对口支援地区的产业、资金、科教、人才等方面的帮扶和合作,鼓励我省企业参与西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和市场开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闽货”出省,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企业到省外举办或参加各类展销会、订货会,提高省外消费者对闽货的认同度,逐步建立闽货进入当地市场的长期营销网点。加强与重要资源省份及周边省份的省际合作。开拓与江西等省的经贸合作,拓展我省发展腹地。加强内联,积极吸引国内企业到我省投资设厂,建立分支机构,开展经济技术合作。
(十二)闽台港澳合作与侨务工作
充分发挥我省的区位优势,拓展闽台港澳经贸合作、科技文化交流的领域和方式,提高合作层次和水平。抓住台湾岛内产业转移的新机遇,积极营造我省产业配套优势。完善马尾、海沧、杏林、集美四个台商投资区的功能,增强招商引资能力。建设好福州、漳州两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推进闽台农业合作加快向闽东南其它地区和山区延伸。抓好福州、厦门高科技园区与台湾高科技园的交流与合作,争取高新技术产业吸引台资有较大突破。联合开展中医药、气象、环保、地震、矿产、海洋等领域的合作研究。吸引台资发展服务业。加强和完善对台贸易重点区域规划建设,扩大对台贸易规模和层次。推进闽台文化、教育、信息和旅游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积极做好两岸直接“三通”的各项准备工作。鼓励更多港澳企业家来闽投资办厂。充分发挥闽港、闽澳经贸合作促进委员会和港澳各闽籍社团等组织的作用,更加广泛地联系港澳各界人士,拓展交流合作领域,特别是在金融、服务贸易业、科技和旅游业等方面的合作。采取多层次的合作形式,与港澳联手开拓欧美等国际市场。
继续做好侨务工作,努力发挥华侨华人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和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认真执行侨务政策,全面推进各项侨务工作,充分调动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积极性,了解侨情,理解侨心,维护侨益,发挥侨力。继续帮助归难侨解决生活困难。在做好老一辈华侨华人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新生代、新区域的工作力度。在鼓励和支持华侨华人直接投资的同时,充分发挥其特有的海外关系作用,以侨引外、以侨引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引智工作。
(十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扩大就业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也是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努力开拓就业渠道,扩大就业。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也是体制改革和社会稳定的基本保证,“十五”期间要基本建成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扩大就业。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进一步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企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在职和再就业培训力度,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职工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实行灵活的弹性就业形式,提倡自主就业、家庭就业、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等就业方式。努力开拓国际劳务市场、扩大劳务输出。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离退休制度,建立阶段性就业制度,缓解就业压力。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依法扩大养老保险实施范围,继续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保证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的分账管理,确保个人账户的有效积累。按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全面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保险费用分担机制,改进支付方式,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逐步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纳入失业保险,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和完善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和医疗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健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建立可靠、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有效运营和严格管理的机制。通过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变现部分国有资产、扩大彩票发行规模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切实解决社会保障资金供需矛盾。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有效的运行机制,采取安全、灵活的投资组合,实现保值增值。严格落实省级基金统筹体制,健全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管、投的各环节监督制约机制。推进社会保障对象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改革,离退休和失业人员由社区管理,全面实行社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加强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逐步提高城市贫困人口救济补助标准。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对捐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帮助残疾人康复、就学和就业,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
(十四)精神文明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依法治省与以德治省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提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形成全省人民奋发向上的强大动力。大力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特别是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重视对社会思潮及其表现形式的研究和引导。加强对新闻舆论、国民教育、社会文化、休闲娱乐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尤其是新闻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新型科普投入体系,壮大科普队伍,加强科普设施和科教基地建设。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方法,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各行业文明示范窗口、文明社区和文明新村建设,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为中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吸收外国文化有益成果,抵制不良文化,提高全社会的文化生活质量。坚持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大力发展以村镇和城市社区为基础的群众性社会文化事业。加强对文物和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创作生产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文艺精品。加快省属院团建设,扶持和发展有地方特色的剧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继续实行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增加对重要新闻媒体和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以及老年、青少年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等文化设施建设,建成福建省博物馆、福建大剧院和新广播电视中心等一批重点文化基础设施。
(十五)人民生活
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收入。进一步提高消费水平,拓宽消费领域,优化消费结构。增加并改善社会公共服务,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增加居民收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改善国家公职人员工资待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健全劳动力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逐步推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充分体现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的劳动价值。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规范社会分配秩序,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规范全社会的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强化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保护合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分扩大。
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在进一步提高居民吃穿用等基本消费的基础上,重点改善居民居住和出行条件。继续建设经济适用房,发展廉租房,改善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加强城乡供水、交通、信息、能源、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物质条件。增强城乡生活用水保障能力,改善供水质量,提高农村居民自来水普及率。发展城镇公共交通,形成便捷的公共交通网络,2005年城市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2.5标台。鼓励轿车进入家庭。加强农村交通建设。城乡新建住宅区要配套建设信息网络设施,促进光纤入户,2005年全省电话普及率达38%,计算机普及率达5%以上。提高城乡供电质量。提高燃气普及率,2005年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5%。大力开展植树种草,增加城镇绿地面积,2005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
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发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卫生监督、义务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创造条件。完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卫生监督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进一步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加强重点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和改善城乡特别是农村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努力解决农民基本医疗问题。加强职业病防治。大力促进中医药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机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重点抓好省立医院改扩建、省医大附属第一医院门诊综合楼和协和医院改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各地市属综合医院和县医院、专科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健全和完善社会医疗救护系统。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成新省体育馆。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发展竞技体育。到2005年,我省青少年、儿童体质达全国中等水平,初步建立社会化全民健身体系。加强社区功能建设,强化社区服务。发展气象、地震和测绘事业。加强防御各种自然灾害安全网的建设。建立灾情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和紧急救援体系,完善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制度。
继续做好扶贫工作。重点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沿海岛屿突出部发展的支持。坚持开发式扶贫和科技扶贫,增加扶贫投入,继续实施国家以工代赈政策,搞好欠发达地区的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和小型水利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和卫生事业建设,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从根本上改善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对少数生存环境恶劣的地区,要创造条件,实行异地开发、人口迁移。
三、发展保障
为了实现上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深化改革,加快体制创新,强化政策引导,加强民主法制和国防建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一)体制创新
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归根到底要靠改革。要坚持把改革放在统揽全局的位置,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创体制新优势,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促开放,以改革求稳定。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把国有资本调整到重点行业和关键性领域,基本完成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战略性重组,建立起国有经济布局的新架构。继续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建立和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省80%以上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新的营运体系。深化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加快推行经营者年薪制、期权期股制等多种分配形式。鼓励大中型企业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相互参股等形式,实行股份制。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全面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大力推进管理制度创新。
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切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和投融资的障碍。进一步放开非公有制经济的投资经营领域。对符合条件的各种类型的所有制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上一视同仁。允许民间资本筹建风险投资基金。加快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用担保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进行改革创新、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开展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
加快建立和完善开放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开放市场,放开价格,继续发展商品市场,重点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规范有序、与国内外市场衔接的市场体系。破除地方封锁,废除阻碍统一市场形成的各种规定。培育发展资本市场,疏通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积极稳妥地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改革方向,逐步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制度,规范土地一级市场,活跃房地产二级市场。大力整治市场秩序。完善维护市场秩序的法规,规范市场行为。强化诚信观念,整肃信用秩序,建立健全企业、个人信用认证机制,依法惩处逃废债务、不履行合约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保证市场竞争机制的有效运行。
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资金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经营性领域,减少财政直接对企业的投资,集中资金保证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需要。加快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实行部门预算,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根本解决农村中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完善地方税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健全税收制度,强化税收征管。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注意防范财政风险。严格财政监督管理。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缩小政府投资领域,确立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主体地位,基本形成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银行独立审贷、政府宏观调控的机制。改革投资管理方式,对企业出资建设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类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建立以政策引导、信息发布等间接调控为主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严格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完善省重大投资项目稽察制度。推动投资中介组织市场化改革。
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政企分开。政府要集中精力搞好宏观经济调节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减少对经济事务的行政性审批。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继续改革和精简政府机构,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社会服务体系。
(二)政策取向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要更多地依靠和发挥经济政策的效用,引导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向,加强和改善省级经济调节。总的要求是: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综合运用计划、财政、金融等手段,发挥价格、税收等经济杠杆的作用,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的战略方针,努力扩大对外贸易,保持经济总量平衡,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稳定增长,扩大就业规模,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基本取向是:
———近期要贯彻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企业和社会投资的适度快速增长。
———实行积极的消费政策,取消限制居民消费的各种不合理规定,优化消费结构和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信心,改善消费预期,发展消费信贷,提倡和推广分期付款等大众信用消费,积极培育需求巨大的住房、汽车、电信、旅游和教育等领域的消费热点,增加服务性消费,促进消费需求较快增长。
———实行稳定物价总水平的价格政策,适时调整价格政策,进一步理顺价格关系。
———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政策,巩固和加强农业,加快工业改组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加强政府对信息化发展的支持。
———制定和实施地区经济政策,对区域经济活动进行合理引导和调控,鼓励资源在大区域范围内的自由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完善和实施加强山海协作、扶持山区加快发展的政策。
———制定和实施城镇化发展政策,加强规划、用地、人口和配套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引导和政策协调。
———制定和实施收入分配政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理顺收入分配关系。
———制定和实施对外经济政策,积极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根据承诺抓紧对外经贸体制和政策的改革与调整,提高利用外资水平,鼓励扩大出口,推进“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制定和实施公共服务政策,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增加公共服务投入,逐步实现政府配置资源的重点转向为全社会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三)民主法制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省,建设法制社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要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民主法制环境。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完善村民自治,加强社区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政务、厂务、材务公开。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强地方立法,重点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加快推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强化司法监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提高全体人民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与网络。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健全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构建和完善以县市区依法治理为重点,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各个层次纵横结合的依法治理网络。
确保社会稳定。认真研究社会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严格查禁邪教和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加强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加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依法严厉惩处刑事犯罪和各种恶势力,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偷私渡活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健全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大标本兼治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四)国防建设
我省在早日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中居于重要的战略地位,在集中力量发展国民经济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国防建设,增强国防实力。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江泽民总书记的八项主张,坚持反对“台独”,从国家战略全局出发,深入贯彻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使二者协调发展。加强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以爱国主义和国防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民族忧患意识。深入持久地开展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和人防队伍、交通战备专业保障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国防动员体制。经济建设要充分重视和考虑国防需要,贯彻国防要求,实现平战结合。根据统筹规划、确保重点、分类处理、分期实施的原则,加大国防动员投入,进一步夯实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工作基础,提高战时国民经济快速反应能力、重点经济目标防护能力、交通保障能力和支前动员保障能力。加快地方性国防动员法规的建设步伐,建立和完善具有我省特色的国防动员法规体系,增强平战转换能力。
四、规划实施
本纲要是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规划,是制定其它各类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省级财政金融政策、专项产业政策等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全省经济社会工作的行动准则。
政府有关部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十五”计划,利用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参与规划实施,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
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充分理解和把握政府战略意图,把规划目标与企业行为结合起来,把追求企业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参与规划实施。
省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时,提出分年度落实本纲要的目标和任务。有关部门要根据本纲要,针对所负责领域的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各级地方政府在经济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贯彻好本纲要的精神。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特别要加强对经济增长、就业、价格等宏观调控目标的监测预警,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集中力量办大事。省政府要组织或协调实施若干个重点专项规划,并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推动或直接投资建设一批重大工程。确需政府投资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本纲要提出的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是对市场主体的指导性意见,政府将运用经济政策加以引导。本纲要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科技教育、资源环境及部分基础设施等领域提出的任务,是政府向人民作出的承诺,政府将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完成。规划实施期间,当遇到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不可预见因素,使实际经济运行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省政府要及时提出调整方案的议案,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实施。
[摘自:福建日报]
|